現存會典
現存的會典有:《唐六典》、《元典章》、《明會典》、《清會典》。歷代第一部會典為《唐六典》,唐玄宗開元十年(722年)召修,按《周官》分為理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六個部分編成,故稱《唐六典》,並於開元二十六年(738年)撰成三十卷。明代弘治十年(1497年)仿《唐六典》制定了《明會典》。
《清會典》記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書。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初修《大清會典》,又稱《康熙會典》,凡162卷,形式上仿《大明會典》,到了雍正、乾隆、嘉慶和光緒年間曾四次重修。《清會典》的編纂形式上仿照《大明會典》﹐但具體類目頗有增損。
康熙《清會典》一百六十二卷。成書於康熙二十九年。記崇德元年(1636)至康熙二十五年事﹐其中二十六年孝莊文皇后喪禮﹐則以特例附載禮部。
雍正《清會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頒詔纂﹐十年成書。續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個別延至七年﹑八年者。
乾隆《清會典》﹐會典一百卷﹐則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開修﹐二十九年成書。全書起於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數典則“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
嘉慶《清會典》﹐會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圖一百三十二卷﹐嘉慶六年(1801)開館修﹐二十三年成書。所載內容﹐定以嘉慶十七年為止。
光緒《清會典》﹐會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圖二百七十卷﹐光緒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書成。紀事原定迄於光緒十三年﹐鑒於成書時間過長﹐故又加變通﹐凡光緒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關典禮者﹐一律纂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