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最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和一些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向我院反映,已列入我院《關於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名單中的信託投資公司和有關證券公司因債務糾紛,其下屬一些證券營業部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被部分法院凍結,投資者交易結算資金被扣劃。關於對證券或者期貨交易機構的賬號、資金採取訴訟保全或者執行措施問題,我院曾下發了《關於凍結、劃撥證券或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經營或期貨經紀機構清算賬號資金等問題的通知》(法發[1997]27號)和《關於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法發(1997)27號通知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的緊急通知》(法明傳[1998]213號)。2001年5月28日,針對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中的有關問題,我院又下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延長部分停業整頓重組和撤銷信託投資公司暫緩受理和中止執行期限名單的通知》。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上述通知規定的精神,嚴格執行。對確屬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立即依法糾正。
二00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