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目錄
第一編 總則第一章 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第一~二條 立法宗旨、依據和任務第三~五條 民事訴訟法適用範圍,其中第三條是關於對事項的適用範圍;第四條是關於對地域的適用範圍;第五條是關於對人的適用範圍第六條 審判獨立原則第七條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第八條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第九條 調解原則第十條 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第十一條 適用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第十二條 辯論原則第十三條 處分原則第十四~十五條 檢察監督原則和人民監督原則第十五條 支持起訴原則第十六條 人民調解原則第十七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者補充規定……第二章 管轄第三章 審判組織第四章 迴避第五章 訴訟參加人第六章 證據第七章 期間、送達第八章 調解第九章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第十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第十一章 訴訟費用第二編 審判程式第十二章 第一審普通程式第十三章 簡易程式第十四章 第二審程式第十五章 特別程式-第十六章 審判監督程式第十七章 督促程式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式第三編 執行程式第十九章 一般規定第二十章 執行的申請和移送第二十一章 執行措施第二十二章 執行中止和終結第四編 涉外民事訴訟程式的特別規定第二十三章 一般規定第二十四章 管 轄第二十五章 送達、期間第二十六章 財產保全第二十七章 仲裁第二十八章 司法協助後記
作者介紹
奚曉明,男,1954年6月出生。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十餘萬字,曾先後參與了《契約法》、《票據法》、《擔保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保險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和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