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適用一本通

最新刑法適用一本通

《最新刑法適用一本通》是2010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軍。《最新刑法適用一本通》內容簡介: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其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作了修改。

內容簡介

《最新刑法適用一本通》內容簡介: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其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作了修改。

作者簡介

張軍,男,1956年10月生,山東省博興縣人。法學博士。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1982年7月吉林大學本科畢業,1985年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研究生畢業,2006年12月武漢大學刑法學博士研究生畢業。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法務部副部長等職。

著有《刑事錯案研究》,《非公有制經濟刑法規制與保護論綱》,主編或副主編《刑法罪名精釋》(兩主編之一)、《反洗錢立法與實務》、《刑事訴訟庭審程式專題研究》、《刑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之一)、《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之一)等,合著《國家賠償問題研究》、《中國現實國家賠償制度》、《刑事訴訟:控·辯。審三人談》,《刑法縱橫談:理論,立法·司法{總論部分)》等,發表論文40餘篇。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 刑法的立法目的與依據

第二條 刑法的任務

第三條 罪刑法定原則

第四條 適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則

第五條 罪刑相適應原則

第六條 刑法的地域效力

第七條 刑法對我國公民的效力

第八條 刑法對外國人的效力

第九條 普遍管轄權

第十條 刑法對域外犯罪適用的規定

第十一條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 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犯罪的概念

第十四條 犯罪故意

第十五條 犯罪過失

第十六條 意外事件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第十八條 刑事責任能力

第十九條 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的處理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

第二十一條 緊急避險

第二節 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條 犯罪預備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

第三節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

第二十六條 主犯與犯罪集團

第二十七條 從犯

第二十八條 脅從犯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

第四節 單位犯罪

第三十條 單位犯罪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 刑罰的種類

第三十二條 刑罰的分類

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的種類

第三十五條 驅逐出境

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七條 非刑罰處理方法

第二節 管制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與執行

第三十九條 被管制的犯罪分子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條 管制的解除

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

第三節 拘役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

第四節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

第五節 死刑

第四十八條 死刑和死刑緩期執行

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對象的例外

第五十條 死刑緩期執行期滿後的處理

第五十一條 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計算

第六節 罰金

第五十二條 確定罰金數額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

第七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

第五十五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

第五十六條 剝奪政治權利刑的適用

第五十七條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適用

第五十八條 剝奪政治權利刑期的計算

第八節 沒收財產

第五十九條 沒收財產的內容

第六十條 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

第四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 量刑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基本原則

第六十二條 從重、從輕處罰

第六十三條 減輕處罰

第六十四條 追繳違法所得和沒收財物

第二節 累犯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累犯

第三節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條 自首

第六十八條 立功

第四節 數罪併罰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

第七十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漏罪的並罰

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的

並罰

第五節 緩刑

第七十二條 適用緩刑的條件

第七十三條 緩刑的考驗期限

第七十四條 不適用緩刑的情形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的權利義務

第七十六條 緩刑考察期間的考察

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

第六節 減刑

第七十八條 減刑的適用條件

第七十九條 減刑的程式

第八十條 減刑刑期的計算

第七節 假釋

第八十一條 假釋的條件

第八十二條 假釋的程式

第八十三條 假釋考驗期限

第八十四條 假釋犯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假釋的監督

第八十六條 假釋的撤銷

第八節 時效

第八十七條 追訴期限

第八十八條 時效延長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九十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者補充規定

第九十一條 公共財產

……

第二編 分則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附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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