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鋼琴的弦架是鑄鐵製件,而老式的弦架由於材料和結構不合理,琴弦很容易走音,往往在音樂會的幕間還得臨時調音。因此,早期的鋼琴獨奏音樂會,演奏者必須聘用一位鋼琴調律師隨場,以保證鋼琴音調的準確性。基於以上原因,樂器改革者曾別出心裁地進行了一系列革新,但大多以失敗告終。由此,關於鋼琴音色與音準問題,唯一可以改進的就是調律師的技術。第一是調律師的音準概念;第二是調音的速度。1980年,美國紐約的但丁鋼琴廠曾舉辦了一次專業調律師比賽。比賽的方法是:將所有參賽用鋼琴調高一個半音,要求調律師在最快的時間內將所有音恢復到原來的音高。最後,調律師史蒂夫·費爾查爾特創造了4分20秒的最快調律速度而奪得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