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值原則
土的壓實效果與壓實時的含水量有關。土在最佳含水量( wop)時壓實填料,可以獲取最經濟的壓實效果和達到最大密實度。最佳含水量是一相對值,壓實功能的大小和土的類型而異,所施加的壓實功越大,壓實土的細粒含量越少,則最佳含水量越小,而最大密實度越高。因此,最優含水量指的是對特定的土在一定的夯擊能量下達到最大密實狀態時所對應的含水量。
施工中很難到達最優含水率,因此,在回填土施工中並不要求達到最優含水率,而是用“壓實係數”來控制回填土質量。
一般影響土壓實的因素有這幾種:壓實力,含水量和土的組成級配。
那么含水量對壓實質量有直接影響,乾燥的土,顆粒之間的摩擦力較大,不易壓實,含水量大了,那么土的壓縮性就大,強度就低了。
在最優含水量的條件下,土可以獲得最大的乾重力密度。
各種類型的的土的最優含水量和最大幹重力密度都由擊實試驗取得。
從擊實曲線可以看出:土中含水量很低時,土中只有強束縛水,受電分子力的吸引,阻止土顆粒的移動。含水量適當增大時,束縛水變厚,電分子力的吸引減弱,水起潤滑作用,使土顆粒容易移動而壓實。但當含水量超過最優含水量時,土中有若干自由水占據空隙,在擊實的短時間內,自由水無法排除,因而乾密實度下降。
土的最優含水量大約比塑限高2%。
測定技術
最佳含水量是土基施工的一個重要控制參數,試驗方法有擊實試驗法(分輕型和重型擊實,採用大小兩種試筒,分別適用於粒徑不大於38mm的土和粒徑不大於25mm的土),振動台法和表面振動擊實儀法。
擊實試驗方法:
(1)用乾法或濕法製備一組不同含水量(相差約2%)的試樣(不少於5個)。
(2)取製備好的土樣按所選擊實方法分3次或5次倒入擊實筒,每層按規定的擊實次數進行擊實,要求擊完後余土高度不超過試筒頂面5mm。修平稱量後用推土器推出筒內試樣,測定擊實試樣的含水量和測算擊實后土樣的濕密度。其餘土樣按相同方法進行試驗。
(3)計算各試樣乾密度,以乾密度為縱坐標,含水量為橫坐標繪製曲線,曲線上峰值點的縱、橫坐標分別為最大幹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4)當試樣中有大於25mm(小筒)或大於38mm(大筒)顆粒時,應先取出大於25mm或大於38mm顆粒,求得其百分率(要求不得大於30%),對剩餘試樣進行擊實試驗,再利用修正公式對最大幹密度和最佳含水量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