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與建築
根據人眼的視覺特性,欣賞建築物時,人的視角分別在45°、27°、18°時有如下結論:
建築物與視點的距離(D)與建築物高度(H)相等,即D/H=1,45°垂直視角,被認為是觀看建築物的細部,不利於觀看建築物的整體,且建築物會發生變形。建築物與視點的距離(D)與建築高度(H)之比D/H=2,視角為27。時,則可以整體地看到建築物,被認為是觀察建築物整體的最佳視角。建築物與視點的距離(D)與建築高度(H)之比D/H=3,視角為18°時,則可以觀賞建築群體,對建築物所處環境研究是非常理想的。
而研究景物時,由於樹木、雕塑、小品等體量上遠遠小於建築物,故研究景物的最佳垂直視角為26°~30°,即人眼黃斑附近形成的30°視錐。
所以在景觀設計中,為了獲得較清晰的景物形象和相對完整的靜態構圖,應儘量使視角與視距處於最佳位置。通常垂直視角為26°~30°是觀景最佳,被認為是最佳的觀景視角,維持這種視角的視距稱為最佳視距。根據《景觀園林設計》中的分析,假設景物高度為H,人的視高為h,則最佳視距與景物高度的關係可用下式表示:
D=(H-h)·ctgα/2
其中:α——觀察景物的最佳垂直視角
D——垂直視角下的最佳視距
H——景物的高度
h——人眼的高度
根據以上公式,可以得到景物高度H與最佳視距D、最佳垂直視角之間α的關係式:
H=h+D·tgα/2
由於尺度畢竟是一個與審美有緊密聯繫的視覺景觀的物理量,所以,除了最佳垂直視角與最佳視距意外,勢必還會受到城市公共空間中其他要素的影響,如城市公共空間的整體尺度的大小、邊界的圍合感以及景觀照明燈具在城市公共空間景觀中的加權影響度等的影響,故將上述影響合併為一個影響係數k,則上述公式變為:
H=k(h+D·tgα/2)
其中:α——觀察景物的最佳垂直視角
D——垂直視角下的最佳視距
H——景物的高度
h——人眼的高度
K——城市公共空間的邊界影響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