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溫度表

最低溫度表

最低溫度表是用於測定兩次定時觀測時間之內的最低溫度的,它也能測量一日之內出現的最低溫度。最低溫度表的刻度範圍有-50~+40℃,-70~+20℃等等。最低溫度表的刻度範圍,以負值為最大。

構造

最低溫度表 最低溫度表

最低溫度表的構造與酒精溫度表一樣,是屬於酒精溫度表的型式,不過在酒精柱中有一個啞鈴形的小玻璃指標。它的球部有球形,圓筒形,也有雙叉形的。我國生產的以圓筒形的為最多。球部灌滿了酒精,毛細管上部頂端膨大。

安裝

最低溫度表水平地安裝在溫度表支架下橫樑下面一對弧形鉤上,感應部分向東,低於最高溫度表1cm。

使用

最低溫度計用時橫置於百葉箱的架子上。由於酒精的表面張力,可以使指針不會突出酒精柱頂。當溫度上升的時候,酒精柱伸長,則指標以水平狀態停留原處。這樣當溫度表處於水平狀態時,其指標處於離球部較遠的一端的頂端,指示出溫度表放置後時間間隔內的最低溫度。 注意事項 1.最低溫度表要水平地安置在百葉箱內,溫度表的球部在左面。 2.最低溫度表的讀數應當在水平狀態下進行。讀數時要先讀“酒精示度”,然後讀“指標”。 3.讀數時要注意,最低指標應以離球部較遠一端為準。尤其當溫度表的示度接近或低於零度時,應當特別注意。 觀測和調整觀測
每天在20時觀測一次,讀數記入觀測簿相應欄中,觀測後調整溫度表。拍發天氣報告或加密天氣報告的氣象站,按電碼規定進行補充觀測,觀測後也必須進行調整。
觀測最低溫度示度時,眼睛應平直地對準游標離感應部分的遠端位置;觀測酒精柱示度時,眼睛應平直地對準酒精頂端凹面中點(即最低點)的位置。
當在觀測讀數發現最低溫度表(包括地面最低溫度表)酒精柱中斷時,最低溫度記錄作缺測處理,並在觀測簿的備註欄註明;該表須及時修復或更換。 調整
抬高溫度表的感應部分,表身傾斜,使游標回到酒精柱的頂端。 補充訂正
在每月的1—5日20時應讀取最低溫度表酒精柱的示度與幹球溫度表的示度,用經器差訂正後的幹球溫度值減去經器差訂正後的最低溫度表酒精柱值,並計算該5日的平均差值。如果平均差值≤0.5℃時,該最低溫度表可以使用,以後的讀數也不進行補充訂正;若平均差值>0.5℃,應撤換最低溫度表,並將平均差值訂正到該5天的逐日最低溫度值上。
凡中途換用了最低溫度表,在換用後的前5天內,也應參照上述規定進行最低溫度表的比較觀測。 維護 1.在移運和存放最低溫度表時,最好將表身直立放置,感應部分向下,並避免高溫及震動,以免酒精柱蒸發和中斷。 2.有時由於搬運和調整不當,或者毛細管內一部分酒精被蒸發後凝結於管頂,或者因為毛細管內酒精柱上端有殘留氣體,使酒精柱分離成幾段,這些故障可用甩動、加熱、撞擊等方法將其修復或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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