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雲[犯罪嫌疑人]

曾祥雲,湖北武穴人,因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判處曾祥雲有期徒刑5年11個月。

開庭審理

2018年8月23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對朱明亮、劉天柱、張曉鋒等11人涉嫌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被告人朱明亮、劉天柱、張曉鋒等人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

武穴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間,被告人朱明亮夥同劉天柱、呂志勝等人,先後在武穴市理工中專、萬紫千紅KTV等地尋釁滋事5起,致4人輕傷、9人輕微傷;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期間,持砍刀、斧頭等工具報復他人作案4起,致1人重傷,3人輕傷;2016年4月4日凌晨,被告人朱明亮糾集劉天柱、曾祥雲、朱燦容、朱才新等10人攜帶砍刀、鋼叉等工具與桂某等16人先後在凱賢賓館和天寶教堂附近鬥毆,致多人受傷;2017年8月期間,被告人張曉鋒夥同他人在武穴朱木橋社區開設二八槓賭場,通過“抽頭”方式獲利2萬元。

武穴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明亮糾集劉天柱、呂志勝、曾祥雲、張曉鋒、朱才新、鄭元智、王江、阮俊多次逞強耍橫、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均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朱明亮、劉天柱、呂志勝、朱燦容、桂星為泄私憤,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均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朱明亮、劉天柱、曾祥雲、朱燦容、朱才新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均構成聚眾鬥毆罪。被告人張曉鋒夥同他人開設賭場,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朱明亮、劉天柱、呂志勝、曾祥雲、朱燦容等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朱明亮在該犯罪集團起組織、領導作用,屬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劉天柱、呂志勝、曾祥雲、朱燦容為骨幹成員。11名被告人當庭均自願認罪,量刑時均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明亮、劉天柱、呂志勝、曾祥雲、朱燦容、張曉鋒、桂星主動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量刑時均予以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

2018年8月,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曾祥雲有期徒刑5年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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