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艷芝

曹艷芝

曹艷芝,女,法律碩士,1958年1月生。現為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導師。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1990年開始從事教學工作,並擔任過政治系(院)副主任,先後在復旦大學、湖南師範大學、四川大學學習,獲得政治教育學士學位和法律碩士學位,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現為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999年調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從事民商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先後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民法、商法、婚姻法、物權法、契約法等課程。2004年在中國人民大學作高級訪問學者,師從我國著名的民法學家楊立新教授。現為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湖南省苗學會理事,湖南省普法講師團成員,湘潭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兼職律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物權法、婚姻法、習慣法等。 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社會科學家》、《河北法學》、《稅務與經濟》、《廣西民族研究》、《民間法》等學術刊物公開發表論文30多篇。 主持省級課題3項,參加課題多項。獨著和與人合作出版著作多部。

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民法、商法、婚姻法、物權法、契約法等課程。

主要研究方向為物權法、婚姻法、習慣法等。

代表論文

1、論稅收優先權的效力衝突,中國法學,04年第5期。

2、我國稅收優先權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稅務與經濟,05年第1期。

3、我國上市公司內部監督機制:反思與重構,社會科學家,05年第2期。

4、論我國監事會職能實現的障礙及消除,河北法學,04年第1期。

5、我國農村土地徵收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制度完善,社會科學家,06年第2期。

6、澳門與祖國大陸婚姻法律制度比較,河北法學,00年第2期。

7、港、澳、台與大陸離婚制度比較,河北法學,01年第1期。

8、德國離婚法的改革,當代法學,00年第6期。

9、共有人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權利衝突及解決,行政與法,04年第3期。

10、優先購買權若干問題研討,湘潭大學學報,04年第3期。

11、新婚姻法的進步性與缺陷,甘肅政法成人教育學院學報,02年第3期,獨著,被人大複印資料03年第1期法學文摘收錄。

12、論習慣法的概念與特徵,民間法,02年第1卷。

13、優先購買權歷史考察及我國立法之選擇,湘江法律評論第6卷。

14、中國諸法域離婚制度比較研究,福建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00年第3期,被《法庭》雜誌和人民法院網站全文轉載。

15、未成年人購票進入公園划船,擅自下湖游泳溺水身亡,公園是否應當賠償?經濟與法,99年第11期。

16、商事法若干理論問題探索,吉首大學學報,98年第2期。

17、論人身傷害中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湖南科技大學學報04年第2期。

18、國有資產運營機構幾個法律問題探析,法制月刊,03年第5期。

曹艷芝 法學專著(同名著者未經篩選)·優先權論/曹艷芝著,2005-6-1版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