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曹有民自2003年至2009年,利用其任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規劃環保局局長以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規劃審批、規劃設計業務及開發區征地拆遷中,先後收受相關人員送給的好處費共31.4萬元及1萬元購物卡。
曹有民,男,1963年6月11日出生,系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正縣級),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查處。
經查,曹有民自2003年至2009年,利用其任蕪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規劃環保局局長以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規劃審批、規劃設計業務及開發區征地拆遷中,先後收受相關人員送給的好處費共31.4萬元及1萬元購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