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
1992年被組織派往米脂檢察院任檢察 長,抓班子增強凝聚力,抓隊伍建 設,促業務發展,全院綜合工作實 現了三年大變樣的目標。1993 年在全區評比中獲三等獎,1994年被評為三等獎,1995年獲特等獎,1996年獲二等獎;1994年被授予米脂縣"十佳"單位、縣級精神文明單位稱號,1995年被授予地級文明單位稱號。先後有48人次分獲省、地、縣的表彰和獎勵,有9名中青年幹部走上中層領導崗位。1997年調至國家級貧困縣子洲縣出任檢察長,在不到兩年時間裡使業務和隊伍建設雙貧困的縣院脫了貧。1998年推行形象工程"五個一"建設,增強了隊伍凝聚力,一年建成地級文明單位,綜合全區評比第一。1999年實施規範化管理,制定《崗位素質規範》,檔案晉升省二級,統計工作三級達標,被評為地級衛生先進單位、地級文明接待室,巡迴全縣22個鄉鎮開展檢務公開、送法下鄉,為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爭創五好兩滿意地區驗收達標。
論文
撰寫的《論檢察機關在反腐敗鬥爭中的地位和作用》、《檢察機關未來地位之我見》、《論不起訴》等調研文章被收錄於《檢察理論與實踐》文集。事跡先後被收錄於《中國專家人才庫》,《中華百年人物篇》、《光輝的歷程》等辭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