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國

曹文國

曹文國,1938年出生,江蘇如東人。三級律師。曾任如東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江蘇如東縣法律顧問處副主任。江蘇如東縣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如東縣第一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江蘇南通通洋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現任江蘇南通琴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基本信息

個人經歷

1980年7月從事律師工作,擔任過22家(現有12家)企業單位法律顧問,辦結了大量的刑、經、民、非訴訟案件,挽回經濟損失2100餘萬元,避免經濟損失2750餘萬元。1994年2月獲中共如東縣委、縣人民政府先進工作者稱號,1996年4月南通市司法局批准獲得個人三等功。1998年授予如東縣政法戰線十佳衛士稱號。

主要作品

撰有《我們是怎樣參與經濟犯罪案件辯護的》、《律師主持正義,小窯恢復生機》、《一件棉花巨額貸貸款糾紛是如何解決的》、《淺談擔任企業法律顧問要以指導為主》、《二十萬巨款是怎樣追回的》、《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的區別》、《從啤酒瓶爆炸傷人引出的法律思考》等文章。個人業績曾被收入《中國專家大辭典》、《中華人物大辭典》、《中華魂·中國百業領導英才大典》、《華夏英傑》、《中國人才世紀獻辭》、《中國當代創業英才》等大型人物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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