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慶友

曹慶友,男,漢族,1970年10月生,重慶涪陵人,大學本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5月27日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8月17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個人經歷

曹慶友,男,漢族,1970年10月生,重慶涪陵人,大學本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07—1993.11 四川省涪陵地區涪陵市焦石鎮復興中心校教導主任、副校長;

1993.11—1995.12 四川省涪陵地區涪陵市公安局山窩派出所民警;

1995.12—1998.07 四川省涪陵市公安局枳城區分局辦公室民警;

1998.07—2001.09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分局經濟文化保衛科科員;

2001.09—2004.12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支隊科員;

2004.12—2005.01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5.01—2010.10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支隊副支隊長;

2010.10—2012.02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支隊支隊長;

2012.02—2016.11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

2016.11— 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校園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治安支隊支隊長。

涉嫌違紀

2017年5月據涪陵區紀委訊息:涪陵區公安局校園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治安支隊支隊長曹慶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8月17日據涪陵區紀委訊息:日前,經涪陵區委批准,涪陵區紀委對涪陵區公安局原校園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治安支隊支隊長曹慶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曹慶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組織公款旅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犯罪。

曹慶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經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察局報區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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