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仰漢

"曹仰漢

曹仰漢,(1900~1951)又名嗣參,橫山縣橫山鎮十里塘村人。 國民黨員、中統特務。
他出生於一個世代剝削的地主階級家庭,從小便滿腦子“楊名聲,顯父母”思想。民國十年(1921)在橫山“一高”畢業後,屢試不第,後在城關國小任教。民國十八年(1929),仗其家族勢力,當了東塘紳士(老總),踏上其反動生涯的第一步。民國二十年(1931)助紂為虐,與縣長合謀迫害共產黨員、教育局長李紹膺。李自殺後,曹升任橫山縣民團團總。次年任橫山縣保衛團副團長。曹極殘酷、狡詐,民團二十三年(1934)兼任保全大隊副、“鏟共義勇軍”大隊長、“鏟共義勇軍”第二中隊長,身任四職,領餉四份。
同年,中共橫山縣委在白家灣成立。縣委積極領導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人民武裝,處決貪官、特務數人,威震橫山。曹和橫山縣政府“溫縣長”、駐軍“萬營長”、“閻連長”勾結,鎮壓革命民眾。
10月16日,曹獲訊縣委書記吳志祥視察歸來,立即夥同閻連長率領軍警百餘人奔襲白家灣,開槍打死吳志祥,剖屍割頭。捉去志祥大哥志貞、二哥志保、侄海生、海旺。到白草峁抓去紅軍游擊隊長張世花,當晚嚴刑拷打,翌晨槍殺。回橫山後將吳志貞等4人押往榆林,刑訊逼瘋吳志保,判刑10年,槍殺3人。半月余,曹再次率兵千人,包圍白家灣、蔡家溝等5個村莊,搶掠糧食、牲畜、衣物、檔案材料, 抓去周長明等2人,敲詐勒索,腰包撈足才行釋放。
民國二十四年(1935)、二十五年,曹率兵在門漢墕、賀馬畔、侯山、八岔區等地襲擊蘇維埃政府、紅軍游擊隊數十次,打死打傷十多人,逮捕數十人,搶劫財物無數。將游擊隊長李生海、赤衛軍大隊長侯六、戰士謝生有、民眾侯楊拴、侯喜兒等9人槍殺後,割下耳朵拿到橫山顯功。擄去並關押侯楊拴妻小6人,致使侯妻及小兒死在獄中。強拉民夫修築碉堡,移民並莊,親自督修五龍山、柴興梁、十里東塘、城關東山四個寨子。
民國二十七年(1938)起,曹任橫山縣兵役科長,加入國民黨,又任國民兵團副團長、警察局警佐,兼任縣財委會委員。期間積極配合胡宗南軍隊的進攻,在橫山數次掀起反共高潮,燒殺搶掠,誘降八路軍三邊駐防騎兵團戰士8名,獲步槍8支,手槍2把、馬8匹,還以連坐、扣人質手段,強拉壯丁二百二十餘名,給國民黨二十二軍補充兵員。民國三十四年(1945),曹當選為國民黨橫山縣黨部正式監察委員,任中統調查員,設立特務組織,殘害人民,擴大反革命武裝。
民國三十五年(1946)秋,橫山解放,曹逃往榆林。次年8月,國民黨軍隊復占橫山,曹捲土重來,大肆殺戮。民國三十七年(1948)2月,曹任國民黨橫山縣(流亡)政府還鄉團副團長,在榆林專署領步槍20支、子彈13000發,又買步槍8支、手槍5把,收編馬鴻逮部殘兵,強拉壯丁四十餘名、馬六十餘匹,將郭振華、王鳳羽兩個中隊及其他自衛隊共三百餘人編為兩個大隊,狂喊“茅草要過火,石頭要過刀!”3月,曹率兵四百多,襲擊橫山游擊隊和城關區人民政府,打死游擊隊戰士3名,傷2名,俘16名,奪槍23支,將區政府檔案、印信、糧食等物洗劫一空,並將民眾孟張狗拉往雷龍灣槍殺。後曹流北草地,繼續騷擾各地,搶劫民財,草菅人命,先後與獨立營在新廟灘、昌丈灘、雷龍灣等地作戰十餘次,打死打傷游擊隊長劉振業、獨立營副營長景志昌等數十人。
同年,曹又參吳生秀等人六次寫信,勸其棄暗投明,改邪歸正。曹仰漢毫無悔悟之心,卻派張正等人作說客,企圖策動解放軍三邊分區司令部和橫山縣武裝叛亂。
1949年,榆林和談成功,曹拒絕參加起義,將所部軍火私壓榆西耳林灘。逃往包頭途中,在高樂天處寄手槍1把、步槍5支,發誓“不成功,便成仁”,伺機暴動,為蔣家王朝盡忠。
1951年農曆五月初七,曹仰漢被烏審旗委查獲歸案,七月七日解送橫山,11月30日在殿市召開民眾大會,由法院審判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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