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經稗疏

如蔡傳引《爾雅》"水北曰□",實則《爾雅》並無其文,夫之推蔡氏致誤之由,認為是誤記孔安國"涇屬渭□"之傳文。 引《周禮》日月辰次,正《泰誓》十三年為辛卯,引《說文》、《大戴禮記》證"□珠""非"蚌珠"謂蔡傳不知古字假借。 然也有武斷、穿鑿之處,為清代學者所指摘,如謂《虞書》自"戛擊鳴球"以下至"庶尹允諧"皆韶樂之譜等。

〖書經稗疏〗四卷。
王夫之(1619-1692)撰。為夫之詮釋《尚書》之作。大抵辭有根據,不尚空談,多出新意。對蔡沈《書集傳》蘇拭《東坡書傳》也有辯正。如蔡傳引《爾雅》"水北曰□",實則《爾雅》並無其文,夫之推蔡氏致誤之由,認為是誤記孔安國"涇屬渭□"之傳文。其詮釋名物,亦頗多可取之處,如謂"□"非《周禮》之"□","類"非《周禮》之"類","五服"、"五章"亦不以周制解虞制,與明陳第論周之五玉不可解虞之五玉同為發古人所未發。引《周禮》日月辰次,正《泰誓》十三年為辛卯,引《說文》、《大戴禮記》證"□珠""非"蚌珠"謂蔡傳不知古字假借。引《周禮》"王府供王食玉"證"玉食",引《左傳》證"奄"與"淮夷"為二,引《喪大記》證"狄人",引《說文》"□"宇之訓以解"□若",駁蘇、蔡之夫。然也有武斷、穿鑿之處,為清代學者所指摘,如謂《虞書》自"戛擊鳴球"以下至"庶尹允諧"皆韶樂之譜等。
有《四庫全書》本、《船山遺書》本等版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