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來源為每年市級財力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 四、資金使用的管理

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大我市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力度,提高項目前期工作質量,針對項目前期工作薄弱,項目儲備不足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來源
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來源為每年市級財力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
二、資金使用的方向和重點
1、市級重點基礎性、公益性基本建設項目;
2、關係全市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重大建設項目;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方向的重點扶持項目。
三、資金的使用範圍
1、基本建設項目的資源補充勘探、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勘察、地形測量、科學研究、工程工藝技術試驗及有關資料收集等;
2、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
3、項目的諮詢、評估、論證。
四、資金使用的管理
1、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的安排,由業主提出申請,按程式報市計委、市財政局綜合平衡後,報市固定資產投資暨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審核批准。
申請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應製作《曲靖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貼息資金申請書》,《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背景,前期工作主要內容,項目前期工作費用估算,銀行貸款契約,申請貼息金額及年限(儲備項目貼息到《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開工項目貼息到《初步設計》完成)。
2、每年六月底以前,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按要求報送下一年度申請使用貼息資金的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畫,每年底,報送當年安排貼息資金的項目前期工作計畫執行情況。未報送執行情況的,不安排下一年度的項目前期工作使用貼息資金計畫。
3、市計委、財政局負責項目前期工作項目的安排、進度跟蹤、資金配撥、財務監督管理等工作。
4、金額在20萬元以上前期工作費用的項目,其前期工作要採取招標投標方式或按有關規定優選前期工作承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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