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本舊刑法

曰本舊刑法是日本明治政府於1880年頒布的刑法典,1882年起實施。由日本政府聘請的法國法學家保阿索那特(G.E.Boissonade,1852—1910)主持起草。法典將罪分為重罪、輕罪和違警罪3種,分別由不同法院審理。重罪的主刑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無期流刑、有期流刑、重懲役、輕懲役、重禁獄、輕禁獄9種。

基本信息

共4編,430條。包括總則,有關侵犯公益的重罪、輕罪,侵犯身體財產的重罪、輕罪、違警罪。輕罪的主刑有重禁錮、輕禁錮、罰金3種。違警罪的主刑為拘留和罰款。附加刑有剝奪或停止公權、監視、罰金和沒收等。1907年實施新刑法後,被稱為“日本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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