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程顥(1032~1085) 中國北宋思想家,理學奠基者。字伯淳。學者稱明道先生。河南洛陽人。嘉祐年間舉進士後,任鄠縣及上元縣主簿、晉城令。有治績,官至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曾參與王安石變法,後因反對新法,被貶至洛陽任京西路提點刑獄。與先後被貶至洛陽的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等相互聯繫,繼續反對新法。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薦程顥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賜謚純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從祀孔子廟庭。程顥早年受父程珦之命,與弟程頤和周敦頤問學,由此立志於孔孟之道,又泛覽諸家。由於他和程頤長期在洛陽講學,故他們的學說亦被稱為洛學。程顥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題。他把理作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內容來說,程顥形容它是“生”,謂世界生生不已,充滿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認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於是稱天道為仁。按程顥的說法,在生生不已的天道之下,通過陰陽二氣的絪縕化生,產生天地萬物,人只不過是得天地中正之氣。故“人與天地一物也”。因此對於人來說,要學道,首先要認識天地萬物本來就與我一體的這個道理。人能明白這個道理,達到這種精神境界,即為“仁者”。故說“仁者渾然與萬物同體”。他並不重視觀察外物,認為人心自有“明覺”,具有良知良能,故自己可以憑直覺體會真理。程顥哲學的主要內容是關於道德修養的學說。他追求所謂渾然一體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過直覺冥會,達到所謂物我合一。程顥是主觀唯心主義心學(見陸王學派)的發軔者,他的“識仁”、“定性”,對後來的理學,尤其對陸王心學,影響很大。程顥的哲學專門著作不多,主要哲學代表作有他的學生呂大臨所記關於“識仁”的一段語錄。後人稱《識仁篇》;他與張載討論“定性”問題的《答橫渠先生書》,後人稱《定性書》。他的哲學思想多散見於語錄、詩文中。明末徐必達將他與程頤的著作彙編為《二程全書》。程頤(1033~1107),字正叔,稱伊川先生。宋代理學家。河南府(今河南洛陽)人。 宋仁宗趙禎末年,入太學,任學職。宋哲宗初,經司馬光等引薦,歷任秘書省校書郎、崇政殿說書。因參與黨爭,出朝為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後削籍,送涪州(今四川涪陵)編管。宋徽宗時,被定為“奸黨”,大觀元年(1107),病死。
程顥、程頤兄弟,世稱“二程”。二程十五六歲時,受學於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系。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慾。人慾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慾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慾”。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