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警告系統

暴雨警告系統

香港的雨季一般是四月至九月。五、六月間雨勢較大而持續,容易造成嚴重交通混亂,間中更會引致大範圍水淹及山泥傾瀉,導致人命傷亡。

概述

暴雨警告系統旨在及早提醒市民暴雨將至,可能造成嚴重混亂,並確保各應急服務機構和部門都已作好準備,隨時執行緊急救援工作。暴雨警告系統是一個獨立警告系統,與其他警告(例如熱帶氣旋警告和山泥傾瀉警告)並無關連。

暴雨警告分為三級,分別以「黃」、「紅」、「黑」三色標示。

「黃」色信號提醒市民將有大雨並可能進一步發展至「紅」色或「黑」色暴雨情況。一些低洼地帶及排水情況欠佳的地區會出現水淹。有關政府部門、主要公共運輸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應作出戒備。

「紅」色及「黑」色信號忠告市民大雨將引致道路嚴重水淹並造成交通擠塞。各政府部門、主要公共運輸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會採取應變措施。有關方面亦會作出明確指示,以便市民遵循。

當暴雨警告發出後,警告訊息會即時透過電台和電視台向市民廣播。為安全計,市民應留意電台及電視台宣布有關暴雨的最新訊息。

黃色暴雨警告信號

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3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注意事項

市民應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少因大雨引發的危險,例如水淹。

家長、學生、學校當局和校車司機應留意電台或電視台有關最新天氣、道路和交通情況的廣播。

參加公開考試人士應如常應考,但須留意電台或電視台的廣播,以防天氣突趨惡化。

農民及魚塘負責人,特別是其農田或魚塘位處低洼地帶或經常出現水淹地區者,應採取預防措施,包括檢查及清理農田或魚塘內及附近的排水系統,確保所有溝渠暢通,俾能儘量減少損失。可能的話,魚塘負責人應把可能出現水淹的魚塘水位降低。

紅色暴雨警告信號

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注意事項

在空曠地方工作的人士應暫停戶外作業,直至天氣情況許可為止。

市民如須外出,應先仔細考慮天氣及道路情況是否許可。

如「紅」色信號在上班前發出,而交通服務正常,則雇員應照常上班。如雇員確實遇上困難而不能準時上班,主管人員應採取開明態度處理。

如「紅」色信號在上班時間內發出,戶內工作人士應如常當值,除非工作地點可能有危險。如雇員工作地區的交通服務即將停頓,主管人員可因應實際情況考慮讓員工提早離開工作地方。在作出這個決定時,主管人員應考慮天氣及道路情況。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70毫米的豪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注意事項

市民應留在戶內,併到安全地方暫避,直至大雨過去。

在空曠地方工作的人士應停止戶外作業,併到安全地方暫避。

市民如無法找到安全地方,可到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臨時庇護中心暫避。

政府呼籲僱主不應要求雇員上班,除非有關暴雨時的工作安排已有事先協定。

如果雇員已經上班,便應留在原來工作地點,除非該處會有危險。

暴雨警告系統歷史

1992年5月8日早上,香港出現暴雨,天文台錄得由上午六時至七時的一小時內降雨量達109.9毫米,打破當時紀錄(該紀錄已先後在2006年7月16日及2008年6月7日被打破),市面出現嚴重混亂。事件後不久天文台建立暴雨警告系統,最初分綠色、黃色、紅色及黑色四個級別。第一階段的綠色及黃色暴雨警告具有預報成分,但只會向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發出,而第二階段的紅色及黑色警告則根據香港境內實際錄得的雨量而發出,向市民公開發布。至1997年,第一階段只保留了黃色暴雨警告。

1997年6月4日早上香港受暴雨影響,天文台在上午7時05分發出紅色暴雨警告。 由於紅色暴雨警告在學生上學途中發出,而當時的教育署亦並無宣布停課,情況頗為混亂。 開始向市民公開發布黃色暴雨警告信號。修改後三個級別的暴雨警告信號均具有預報成分,並一直沿用至今。

有關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的附帶說明

(一) 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的規定雨量值,只屬指導性質。遇有持續下雨的情況,即使未達到每小時規定雨量,天文台亦可能發出有關信號。

(二)天文台務求在大雨出現前一、兩小時發出「黃」色信號。但如大雨迅速發展,則提前發出警告的時間可能大大縮短。此外,「黃」色信號發出後,並不代表隨後一定會發出「紅」色信號。

(三)天文台爭取在降雨量到達指定水平前,發出「紅」色和「黑」色信號。不過,由於預測地區性暴雨極為困難,提前發出警告的時間通常為時甚短。在某些情況下,天文台甚至可能未及發出「黃」色信號,便鬚髮出「紅」色信號。同樣地,「黑」色信號亦可能在未及發出「紅」色信號情況下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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