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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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
批准,暫時進出關境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進境的貨物適用本辦法...。 使用貨物暫準進口單證冊(以下稱ATA單證冊)暫時進境的貨物限於我國...。 第七條 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暫時進出境貨物的核准 -
暫時進出境貨物
暫時進出境貨物是指經海關批准,暫時進出關境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進境的貨物。
適用範圍 管理規定 -
暫時進出口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或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以及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或運出我國關境,在規定時...
包括內容 報關流程 -
暫準進出口貨物
廣義的暫準進出口泛指一切進口或出口的貨物在經過使用、儲存、加工後復出口或復進口的行為。其中進(出)口加工、儲存貨物在我國已採用較為嚴密的保稅管理。狹義的...
介紹 特點 監管 範圍 報關程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徵稅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徵稅管理辦法》是為了保證國家稅收政策的貫徹實施,加強海關稅收管理,確保依法徵稅和保障國家稅收,維護納稅義務人的合法權益,根...
修改決定 通知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
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已經2001年12月7日署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
文號 內容 -
暫時進出口通關制度
暫時進出口通關制度是指出於開展經濟技術、科技文化合作交流的需要,而暫時進(出)口在境內(外)進行特定的使用,並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進(出)口貨物原狀復...
主要特點 適用範圍 基本程式 -
保稅貨物
保稅貨物,是指經海關批准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在境內儲存、加工、裝配後復運出境的貨物。保稅制度在國際貿易中的廣泛套用,使這一制度涉及的保稅貨物成為進出口貨...
英文名稱 定義 報關 特徵 分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經2013年12月9日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213號...
條例信息 條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