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質押風險的影響因素分為四種類型: 資源類的、經營類的、利益類的和市場類。
( 1) 資源類的: 包含智慧財產權的質量、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狀況即是否存在法律糾紛等三個方面。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的資源類風險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智慧財產權的屬性差異,二是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狀況差異。企業的智慧財產權質量越高、法律狀況明朗,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越低。
( 2) 經營類的: 包含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水平、財務報表是否完備、從事的行業、高管人員的素質。作為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還款的直接來源——企業,其業務經營的狀況直接影響到銀行的貸款是否能夠歸還。
( 3) 利益類的: 包含共同利益、分配不公平。就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本身而言,其目標是使融資相關主體的利益最大化或是競爭力的最大提升,但是對於不同的運作模式的智慧財產權質押業務來說,各個質押融資的利益目標和利益分配有可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這種差異必然會影響到智慧財產權質押的協同效應和主體間的金融共生關係。
( 4) 市場類的: 包含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的流動性、智慧財產權處置路徑是否單一、金融市場完善程度、法律法規是否健全。這一類型的風險跟智慧財產權質押的外部市場環境相適應。相對而言,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和金融市場越發達,智慧財產權處置越容易,越不可能產生由於企業到期無力還貸面臨的智慧財產權處置無門形成的處置物無法及時或不能變現。小企業貸款的期限短,問題出現快,而我國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尚不完善,導致了智慧財產權變現困難。 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在歐美已開發國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國則處於起步階段,目前尚需完善的機制包括: 一、建立促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協同推進機制;
二、創新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服務機制;
三、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
四、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評估管理體系;
五、建立有利於智慧財產權流轉的管理機制。
商標權質押貸款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手段,目前國內多省市地區都鼓勵企業利用多年來積攢的無形資產來進行融資合作,各大商業性銀行也對一些信譽度較高的企業發放質押貸款,主要體現在曾獲得省著名商標 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居多。
目前凡是以智慧財產權質押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銀行,對於貸款企業的授信額度都較低。以交通銀行為例,在此次關於智慧財產權貸款的規定中,專利質押貸款採用綜合授信方式,發明專利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25%,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15%,商標專用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50%,最長期限可達3年。
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是一種具有創新意義的信貸品種,是指具有品牌優勢的企業用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法核准的商標專用權作質押物,從銀行取得借款,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償還借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貸款對象為湘潭市持有《商標註冊證》並經依法登記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且已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獲得省著名商標的企業,有3年連續盈利紀錄,其商標專用權的價值經專門的商標評估機構確認,在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內,原則上可向銀行申請不超過其商標專用權價值50%的一年期以內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中長期貸款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