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智慧財產權律師是按專業劃分的律師的一個分類,主要是處理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相關事務。智慧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據史丹福大學法學院的Mark Lemley教授,廣泛使用該術語“智慧財產權”是一個在1967年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成立後出現的,最近幾年才變得常見。因此,工作涉及智慧財產權業務的律師通常可以被稱為智慧財產權律師。法律業界已經逐漸將智慧財產權法律作為一個新的法律部門去對待,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的各類客體也存在著一定的共性,鑒於智慧財產權客體的廣泛性和探索性,真正能稱得上智慧財產權律師的應該是其主要執業範圍是以智慧財產權為主的律師,而不是“萬金油式的律師”。工作內容
1、為專利保護策略、商標保護策略以及著作權方面提供諮詢服務;2、負責智慧財產權貿易談判、契約起草與審查;
3、負責智慧財產權法律風險防範措施的制定和執行;
4、負責專利申請代理、專利權的維持、許可和轉讓;
5、負責專利複審、行政訴訟專利侵權訴訟;
6、對商標專利進行文獻檢索、調查和監視。
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內容一 智慧財產權專項顧問
1、審查、制定智慧財產權契約
2、制定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
3、利用和管理智慧財產權信息,制定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
4、發表律師聲明與警告
二 代理智慧財產權獲權和確權
1、協助、指導或者直接代理個人或者企業申請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登記
2、代理專利、商標無效宣告及異議程式
3、智慧財產權權屬訴訟
三 智慧財產權侵權調查
四 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
1、商標、專利、著作權侵權訴訟
2、不正當競爭侵權訴訟
3、網路、新聞侵權訴訟
4、廣告語侵權訴訟
五 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談判、契約制定及審查
六 智慧財產權行政及刑事訴訟
七 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
八 計算機軟體及積體電路設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