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景清倜儻尚大節,領鄉薦,游國學。時同捨生有秘書,清求而不與。固請,約明日還書。生旦往索。曰:“吾不知何書,亦未假書於汝。”生忿,訟於祭酒。清即持所假書,往見,曰:“此清燈窗所業書。”即誦輒卷。祭酒問生,生不能誦一詞。祭酒叱生退。清出,即以書還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特以此相戲耳。”
梗概
本文中監生對於自己的秘書十分珍愛,不願示人,但對於自己書的內容卻一無所知,具有諷刺意味。而景清在接到書後能苦心鑽研,而且還以特別的方式‘’教誨‘’了一下書生,這個故事也給了我們啟示。
翻譯
景清灑脫注重氣節,鄉試中舉,到京城國子監從師求學。當時跟他同住的一個書生收藏有一本書,景清向他借,他不肯。再一次向他請求借書,並相約明天早上就立即還書。第二天早上,那個書生向他要書,景清說:“我不知道什麼書,也沒有借你的書。”那個書生很生氣,向國子監的官員訴訟。景清就拿著所借的書,去公堂,說:“這是我燈下辛苦所學之書。”說完將書整篇背了出來。官員問那個書生,他卻一個字都背不出來。於是官員將那個書生趕了出來。景清跟著出來,把書還給了那個書生,說道:“我因為你太過珍惜這本書了,所以特意用這個方法與你開個玩笑罷了。”
注釋
【1】景清(?~1402年)明陝西真寧(今甘肅正寧)人,一說本姓耿。洪武進士,授編修,改御史。洪武三十年(1397年)命署左僉都御史。建文初為北平參議。復遷御史大夫。成祖即位,以原官留任。欲於早朝時行刺成祖,被執,搜之得所藏刃,遂被殺,誅十族,株連其鄉人。
【2】 領鄉薦:科舉時代省一級的考試叫鄉試,考中者稱為舉人,也叫領鄉薦
【3】訟:訴訟,這裡是反映情況,爭論是非的意思。
【4】祭酒:指國子監祭酒,明朝主管國子監的官員,一般是正五品
【5】即誦輒卷:立即背誦全書。“輒”通徹
點評鑑賞
立身以立學為先,立學以讀書為本
文言素材
狀元的產生:我國的科舉制始於隋朝,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院試: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
鄉試: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秀才可以參加,考中的叫舉人,可稱老爺。
會試:鄉試後次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舉人參加,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會試合格後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親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