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規劃全市地方志、年鑑編修事業;組織實施《景德鎮市志》和《景德鎮年鑑》編修及出版工作。
(二)指導、協調縣(市、區)志和年鑑及部門、廠礦志的編修工作;審查批准縣(市、區)志和年鑑及部門、廠礦志書的出版工作。
(三)收集、儲藏、整理並研究地情資料,組織整理出版舊志,提供地情諮詢服務。
(四)負責培訓全市修志和年鑑編輯隊伍,組織交流地方志和年鑑編修經驗,開展地方志、年鑑理論研究。
(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方誌辦設3個職能科室。
⑴志書業務科、⑵年鑑編纂科、⑶綜合科。
各科室的職能由市方誌辦按照本部門的主要職責劃分,報市編辦備案。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事業編制11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職數3名,副科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