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70年5月~1971年10月在斯春縣蘄州鎮廣播站工作;
1971年10月~1975年4月任蘄春縣政州鎮團委書記;
1975年4月~1979年3月任蘄春縣蘄州鎮黨委委員31979年3月~1982年5月任共青團新春縣委副書記;
1982年5月~1984年3月任蘄春縣桐樣公社黨委副書記;
1984年3月~11月任蘄壽縣赤東區委副書記31984年11月~1987年9月任蘄春縣赤東區區長;
1987年9月~1990年10月任蘄春縣赤東鎮鎮長;
1990年10月~1993年10月任蘄春縣株林鎮黨委書記;
1993年10月~1996年8月任蘄春縣政法委副書記;
1996年8月至今任蘄春縣司法局局長。
個人榮譽
自1996年擔任縣司法局局長以來,他帶領全局幹警團結拼搏,克難奮進,務實求真,文明高效,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三年來,縣司法局先後被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縣委、縣政府評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文明單位、優秀司法局和先進單位,並榮立集體三等功。
1996~1998年連年被中共蘄春縣委評為優秀公務員;1998年被省司法廳榮記個人二等功,被縣委、縣政府榮記個人三等功,被中共蘄春縣委評為優秀班長,並獲得全省法律知識競賽個人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