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店市人民法院

"普蘭店市面積2923.37平方公里,下轄4個街道,1個鄉,14個鎮,21個社區,179個村,人口82.67萬。 陸、海、空交通發達,氣候宜人。 普蘭店市人民法院(原名為新金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2月25日

普蘭店市面積2923.37平方公里,下轄4個街道,1個鄉,14個鎮,21個社區,179個村,人口82.67萬。與韓國、日本隔海相望,南接大連,北通瀋陽,東西連渤、黃二海。陸、海、空交通發達,氣候宜人。優越的區位,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普蘭店市人民法院(原名為新金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2月25日,經過幾個歷史時期的發展變革,普蘭店市人民法院逐步發展為現今的審判組織健全、審判設施完善、管理手段先進的現代化人民法院。
近年來,普蘭店市人民法院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在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認真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銳意改革、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狠抓審判工作、法院改革、隊伍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普蘭店市社會經濟跨越式發展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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