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安順市委辦公室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市辦通字〔2010〕15號 )、《中共普定縣委 普定縣人民政府關於普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普發〔2010〕19號 )精神,設立普定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統籌人口問題中的控量提質、最佳化結構的職責,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措施。擬訂全縣人口發展專項規劃草案,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建議。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民政、農業、文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協調推動綜合治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機制。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措施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負責推動全縣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的推進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推動人口文化建設,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組織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三)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和行政事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信息編髮、分析及交流;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目標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投入計畫;對計畫生育事業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研究財政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的改革;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審核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論研究、重大問題調查和實踐經驗總結;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審核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二孩生育證》;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訪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
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措施建議;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相關監督、評估工作;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和人口統計數據,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統計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人員編制
普定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地理位置
地址: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