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各級審判廳研究·法史論叢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4年6月1日)
叢書名: 法史論叢
平裝: 249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30107395X
條形碼: 9787301073957
尺寸: 22.6 x 15.2 x 1.2 cm
重量: 322 g

作者簡介

李啟成,1974年生於重慶奉節。先後就讀於南開大學、北京大學,2003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現任教於廈門大學法學院。在台灣《法制史研究》、《比較法研究》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數篇。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國近代司法審判史、中國近代法學教育史、中國近代訴訟法學史。

內容簡介

本書依據大量第一手資料,再現了晚清各級審判廳——同時又是中國最早的地方法院——成立和動作的全過程,從程式和實體兩個方面分析了各級審判廳對傳統司法審判制度的突破,多角度分析了各極審判廳在運作過程中所面臨的困境。最後指出,晚清各級審判廳的籌設是中國司法審判史上的大事,是司法獨立思想在地方的首次實施,將四級三審制落到了實處。其中,法官獨立審理案件、對程式的重視、民刑案件分別審理和以專業化考試選拔法官等成果為民國所繼承和發展,並對建國後的司法審判制度間接產生了影響。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清代傳統地方司法
第一節 清代傳統地方司法審判制度
一、清代地方司法機構概述
二、清代地方司法的重要特徵
第二節 清朝地方司法審判中的刑訊問題
第三節 清朝地方司法中的幕吏問題
第二章 籌設各級審判廳之原因
第一節 領事裁判制度的存在——籌設各級審判廳的主因
一、列強在華領事裁判權的確立
二、領事裁判權與晚清教案
三、領事裁判權對清王朝的統治構成直接威脅——以《蘇報>案為例
第二節 傳統司法體系在近代中國的困境
一、晚清就地正法制度——非常態司法制度對晚清司法和社會的影響
二、西方司法審判思想在近代中國的輸入
三、對傳統司法體系的批判——跨文化交流引起的新問題
第三節 近代社會的變遷與司法審判制度的變革
第三章 各級審判廳的設立及其運作
第一節 各級審判廳在天津的試辦
第二節 各直省省城商埠各級審判廳的設立
一、大理院的建立——等設各級審判廳的前提
二、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
三、京師各級審判廳的設立
四、東三省各級審判廳的設立
五、法部“三章程”的出台
六、《法院編制法》及各項暫行章程的頒布
七、各直省省城商埠各級審判廳的設立及其內部設定
第三節 關於設立特種司法審判機關的提議
一、設立商事裁判所建議的提出及分析
二、設立許可權爭議裁判所的提議
第四章 法官考試
第一節 天津試辦各級審判廳舉行的法官試驗
第二節 宣統二年法官考試
一、宣統二年法官考試的進行
二、宣統二年法官考試的內容
三、宣統二年法官考試的結果
四、宣統二年法官考試的影響
第三節 京師和東北的在職法官考試
一、奉天法官考試
二、京師法官考試
第五章 各級審判廳的判決書研究
第一節 從判牘考察各級審判廳的訴訟程式
一、影響各級審判廳運作的程式法概述
二、各級審判廳審理案件的程式——結合“批詞”和“判詞”進行考察
第二節 從判詞考察各級審判廳的實體審判
一、各級審判廳可能適用的實體法
二、各級審判廳的實體法運用問題——以《判犢》中的判詞為對象進行考察
第六章 各級審判廳所遭遇的困境
第一節 行政干預對各級審判廳的影響
第二節 領事裁判權與各級審判廳的運作
第三節 各級審判廳所面臨的經費和人才問題
一、各級審判廳的司法經費問題
二、各級審判廳的合格人員缺乏問題
第四節 律師辯護和陪審制度的缺乏
一、律師辯護思想的輸入和爭論
二、晚清的陪審思想
結語
參考書目
附錄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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