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一)晉江市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申請表。 (三)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專利申請檔案的複印件。 (四)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後申請資助的,須提交專利授權通知書和專利證書的複印件。

為了鼓勵發明創造,增強專利保護能力,培育和扶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市場前景的技術,推動我市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特設立晉江市專利申請資助資金,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經費來源
晉江市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由市財政專項列支。
二、申請條件及範圍
(一)凡本市的個人、企業或其他組織,或在本市轄區內有經常居所、經常營業場所的個人、企業或其他組織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均可依照本辦法申請資助。
(二)申請資助專利應當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具有市場套用前景,符合本市的產業發展方向。
(三)市科技局根據全市專利申請情況,確定年度資助額度,在年度資助額度內,實行擇優支持的原則,優先資助技術含量高、產業化前景好的專利申請。
(四)資助的範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登記費、第一次年費,及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申請審查費、優先權要求費、印刷、印花稅、附加費)申請時所發生的實際繳納的金額資助。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後一次性申報資助。
(五)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採取一次性補助方式:發明專利每件補助0.5萬元人民幣;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補助0.3萬元人民幣;外觀設計專利每件補助0.1萬元人民幣;國際申請(PCT)每件補助0.5萬元人民幣。對向兩個以上(含兩個)國家申請同一件專利的,最高資助不超過1萬元人民幣。
(六)對獲得國內外專利授權的發明專利,追加獎勵每件3萬元人民幣。
(七)鼓勵我市企業單位申報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企業及智慧財產權示範工程。對列入國家、省、市專利試點(示範)企業或智慧財產權示範工程的單位分別給予獎勵10萬元人民幣、5萬元人民幣和3萬元人民幣;對以上同時列入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企業及示範工程的不同時獎勵。
(八)對獲得國家專利獎及全國發明展上獲獎的專利項目或個人,我市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申請單位或個人應提交的材料
(一)晉江市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申請表。
(二)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供單位證明(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登記證等複印件);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所在地的居住證明;委託代辦的,還需出具代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
(三)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專利申請檔案的複印件。
(四)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後申請資助的,須提交專利授權通知書和專利證書的複印件。
(五)申請國際申請(PCT)資助的,須提交受理國或地區(組織)專利局發出的專利國際申請通知書、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檢索本通知書、繳納規定費用的通知書複印件。
(六)申請國外專利的,須提交受理國或地區(組織)專利局發出的專利申請受理檔案、專利公開文本扉頁複印件,獲得授權的還須提供專利證書複印件。
(七)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其代辦處開具的繳納專利費用憑證原件、複印件。
四、晉江市科學技術局負責受理資助申請材料,依照本辦法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新穎性檢索,符合條件的即予批准。在審批過程中,對專利申請的技術秘密採取保密措施。批准的資助申請,每季度匯總後統一辦理付款。
五、申請資助的單位或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追回已資助的全部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辦法自二OO六年元月一日起實行。
七、本辦法由晉江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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