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汝偕隱。”遂隱而死。
晉文公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注釋
晉侯:指 晉文公,即重耳。
介之推:晉文公臣子,曾割自己腿上的肉以食文公。
獻公:重耳之父。
二三子:各位,幾個人。指跟隨文公逃亡的人。子是對人的美稱。
蒙:欺騙。
懟:怨恨。
尤:責備,譴責。
食:第一個是動詞,第二個是名詞,指俸祿。
文:裝飾。
綿上:古地名,春秋晉地,今山東省介休東南。
義:動詞,讚美
譯文
晉文公賞賜跟從他逃亡的人,介之推不談爵祿,爵祿也沒有輪到他。介之推說:“獻公的兒子共九人,現在只有國君在世了。惠公、懷公沒有親人,國內外都厭棄他們。上天沒有斷絕晉國的後嗣,就一定會有君主。主持晉國祭祀的人,不是國君是誰?實在是上天立的他,而那幾個人以為是自己的功勞,不是騙人嗎?盜竊別人的財物,還叫他做小偷,何況竊取上天的功勞當作自己的功勞呢?下面的人讚美他們的罪過,上面的人獎勵他們的欺詐,上下相互欺騙,就難以和他們相處了。”他的母親說:“何不也去請求爵祿?就這樣死了,怨誰?”介之推回答說:“明知是錯誤而效法它,罪過更要加重了。而且我發出過怨言,不吃國君的俸祿。”他的母親說:“也要讓國君知道這件事,怎么樣?”介之推回答說:“言語,是身上的 裝飾品。身子將要隱藏,哪裡還要用言語去裝飾它?這樣做,就是為了顯露自己了。”他的母親說:“能夠像你說的這樣去做嗎?我和你一塊兒隱居。”於是母子倆隱居到死。
晉文公尋找他沒有找到,就以 綿上作為介子推的封地,說:“以此銘記我的過失,並且表彰善良的人。”
選自
選自《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