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伸縮效應

愛翁發現,當物體運動速度接近光速時,不但高速運動物體的體積(空間尺寸)略有縮小,而且高速運動物體自身的時間尺寸也略有伸長。 現在我們來發展愛翁的“四維時空觀”,擴大他提出的時空收縮和伸長效應的概念,打破他給我們定的“物體運動不可能超越光速”的禁規。 ④⑤式的結論告訴我們,一旦物體獲得超光速(VC),那它的體積將成為虛數值,而它的時間概念不但成虛數值,而且逆向(⑤式中用負號表示),顯然這時的運動物體已經進入到另外一個“虛世界”。

一、愛因斯坦的“時空伸縮效應”
愛因斯坦,被譽為“現代科學之父”,與牛頓齊名。他提出了相對論,認為宇宙是由“多維要素”構成的。
維,是數學上描述物體在時間、空間中運動狀態所用的量的個數。一般地說,物體在一條直線上運動時,那這一條直線就稱為“一維”;在由兩條線組成的平面上運動時,這兩條線就稱為“二維”;在由三條線組成的立體空間內運動時,這三條線就稱為“三維”;把速度加上去就成“四維”;再加上時間維就成“五維”;以此類推多維。愛因斯坦已探索出七八維,道家探索到更多維,佛家已探索到36維。
愛因斯坦提出了“時空伸縮效應”,提出了四維時空概念,建立了如下公式(本網頁無法顯示公式的全部內容):
空間收縮效應公式 V=VO ①
時間伸長效應公式 T=TO ②
重量減少效應公式: M=MO ③
上式中,V和VO表示物體高速運動時、靜止時的體積,T和TO表示物體高速運動時、靜止時的時間尺寸,M和MO表示物體高速運動時、靜止時的質量,V表示物體運動速度,C表示光速。
愛翁發現,當物體運動速度接近光速時,不但高速運動物體的體積(空間尺寸)略有縮小,而且高速運動物體自身的時間尺寸也略有伸長。他由此推導出:假若運動物體的速度達到光速(V=C),那么物體的體積縮小為零,而時間將伸至無窮大,頻率為無窮大。但他認為這與實際情況——光的頻率(在1~10億兆赫)不相符,他就認為物質運動無論如何不可能達到光速,也就是說他未能想像有一種超光速物質的存在。
但超光速物質的確存在。比如,印度三個科學家就發現K介子(是一種接近光速、質量介於電子和原子核之間的粒子態物質)分離後不論多遠,它們仍然密切相關(遙相呼應),因此認為這種粒子分離後只能以超光速運行才行,不然遙遠的距離不會瞬間就能呼應的。天文學家發現類星體發射源、射電源彼此分離後,視速度超過光速的五~十倍。再如,思維可以逾時空想像,由此可見思維就是一種超光速物質的運動。其實,陰性物質、特異功能都是超光速的。但是,愛翁告訴人們說,物體運動決不可能達到光速。可惜他離真理只有半步,又退回去了!若他那時就提出超光速物質是存在的以至被他證明的話,那我們人類認識將少走好多的彎路了!那現在我們也就不存在還去爭論“靈魂存不存在”的問題了,我們人類的精神文明早已進入一個新的高度了,人們將自覺地用最高的道德標準自我約束行為,法律也就失去它的歷史作用了。
現在我們來發展愛翁的“四維時空觀”,擴大他提出的時空收縮和伸長效應的概念,打破他給我們定的“物體運動不可能超越光速”的禁規。假若完全通過意念加速把物體加至超光速,這時V>C,那么依公式①②就可得出(本網頁無法顯示如下公式的全部內容):
V= VO·i·k = 純虛數 (i= ) ④
T=-TO·ik ⑤
④⑤式的結論告訴我們,一旦物體獲得超光速(VC),那它的體積將成為虛數值,而它的時間概念不但成虛數值,而且逆向(⑤式中用負號表示),顯然這時的運動物體已經進入到另外一個“虛世界”。在這個新世界裡,它不再占有實的空間位置(因此沒有引力約束,主要受“萬有斥力定律”制約。從哲學上講,既然有“萬有引力定律”,那必然有“萬有斥力定律”存在,陰性物質超光速運動,斥力比引力大得多,就主要表現為斥力),它的時間不但是可伸縮的而且是可以逆向流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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