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議

時事議是選自《魏志·夏侯玄傳》,太傅司馬宣王問以時事,夏侯玄議以為的文言文。議中夏侯玄針對時事提出種種改革建議。

原文

夫官才用人,國之柄也,故銓衡專於台閣,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鄉人,下之敘也。夫欲清教審選,在明其分敘,不使相涉而已。何者?上過其分,則恐所由之不本,而乾勢馳驚之路開;下逾其敘,則恐天爵之外通,而機權之門多矣。夫天爵下通,是庶人議柄也;機權多門,是紛亂之原也。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來,有年載矣。緬緬紛紛,未聞整齊。豈非分敘參錯,各失其要之所由哉?若令中正但考行倫輩,倫輩當行均,斯可官矣。何者?夫孝行著於家門,豈不忠恪於在官乎?仁恕稱於九族,豈不達於為政乎?義斷行於鄉黨,豈不堪於事任乎?三者之類,取於中正,雖不處其官名,斯任官可知矣。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則所任之流,亦煥然明別矣。奚必使中正乾銓衡之機於下,而執機柄者有所委仗於上?上下交侵,以生紛錯哉。且台閣臨下,考功校否。眾職之屬,各有官長。旦夕相考,莫究於此。閭閻之議,以意裁處,而使匠宰失位,眾人驅駭。欲風俗清靜,其可得乎?天台縣遠,眾所絕意。所得至者,更在側近。孰不修飾以要所求?所求有路,則修己家門者,已不如自達於鄉黨矣。自達鄉黨者,已不如自求之於州邦矣。苟開之有路,而患其飾真離本,雖復嚴責中正,督以刑罰,猶無益也。豈若使各帥其分,官長則各以其屬能否獻之台閣。台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中正則唯考其行跡,別其高下,審定輩類,勿使升降。台閣總之,如其所簡,或有參錯,則其責負自在有司。官長所第,中正輩擬,比隨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稱,責負在外。然則內外相參,得失有所,互相形檢,孰能相飾?斯則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靜風俗而審官才矣。

古之建官,所以濟育群生,統理民物也。故為之君長以司牧之。司牧之主,欲一而專。一則官任定而上下安,專則職業修而事不煩。夫事簡業修,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先王建萬國,雖其詳未可得而究,然分疆畫界,各守土境,則非重累羈絆之體也。下考殷周五等之敘,徒有小大貴賤之差,亦無君官臣民而有二統互相牽制者也。夫官統不一,則職業不修;職業不修,則事何得而簡?事之不簡,則民何得而靜?民之不靜,則邪惡並興,而奸偽滋長矣。先王達其如此,故專其職司,而一其統業。始自秦世,不師聖道,私以御職,奸以待下,懼宰官之不修,立監牧以董之;畏督監之容曲,設司察以糾之。宰牧相累,監察相司。人懷異心,上下殊務。漢承其緒,莫能匡改。魏室之隆,日不暇及。五等之典,雖難卒復,可粗立儀準,以一治制。今之長吏,皆君吏民。橫重以郡守,累以刺史。若郡所攝,唯在大較,則與州同,無為再重,宜省郡守,但任刺史;刺史職存,則監察不廢。郡吏萬數,還親農業,以省煩費,豐財殖穀,一也。大縣之才,皆堪郡守,是非之訟,每生意異,順從則安,直己則爭。夫和羹之美,在於合異,上下之益,在能相濟。順從乃安,此琴瑟一聲也,盪而除之,則官省事簡,二也。又乾郡之吏,職監諸縣,營護黨親,鄉邑舊故,如有不副,而因公掣頓,民之困弊,咎生於此。若皆併合,則亂原自塞,三也。今承衰弊,民人凋落,賢才鮮少,任事者寡,郡縣良吏,往往非一。郡受縣成,其劇在下。而吏之上選,郡當先足。此為親民之吏,專得底下,吏者民命,而常頑鄙。今如並之,吏多選清良者造職,大化宣流,民物獲寧,四也。制使萬戶之縣,名之郡守;五千以上,名之都尉;千戶以下,令長如故。自長以上,考課遷用,轉以能升,所牧亦增,此進才效功之敘也。若經制一定,則官才有次,治功齊明,五也。若省郡守,縣皆徑達,事不擁隔,官無留滯。三代之風,雖未可必,簡一之化,庶幾可致便民省費,在於此矣。

文質之更用,猶四時之迭興也。王者體天理物,必因弊而濟通之。時彌質則文之以禮,時泰侈則救之以質。今承百王之末,秦漢余流,世俗彌文,宜大改之,以易民望。今科制自公列侯以下,位從大將軍以上,皆得服綾錦、羅綺、紈素、金銀、飾鏤之物,自是以下,雜彩之服,通於賤人。雖上下等級,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黃之采,已得通於下矣。欲使市不鬻華麗之色,商不通難得之貨,工不作雕刻之物,不可得也。是故宜大理其本,準度古法文質之宜,取其中則,以為禮度,車輿服章,皆從質樸,禁除末俗華麗之事,使乾朝之家,有位之室,不復有錦綺之飾,無兼采之服、纖巧之物。自上以下,至於樸素之差,示有等級而已,勿使過一二之覺。若夫功德之賜,上恩所特加,皆表之有司,然後服用之。夫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樸素之教,興於本朝。則彌侈之心自消於下矣。

譯文

依才選官授職,是掌管國家的權柄,因此,考察委派由尚書台專管,那是上級的職責,人的言德行孝表現於街巷中,優劣高下聽憑鄉鄰議論,那是下層的評價。要想使政治清明,選派官吏審慎得當,就要明確上級評判和下層評價的界限,不使它們相互影響而已。這是為什麼呢?假如上級的評判過度,恐怕形成的評判就脫離了實際,而投機鑽營、溜須拍馬的門就開了;假如下層的評價過度,就恐怕自然的爵位與外人相通,而機巧權變的門道就多了。自然的爵位與外人相通,這是百姓非議的把柄;機巧權變的道多,這是動亂紛擾的根源。州郡以中正品評衡量才幹和官職,已經有數年了,可(各自的標準)相差很遠很亂,從沒聽說有過整齊統一的時候,這豈不是上級的評判和下層的評價混雜相間,各自失去他們的側重所造成的嗎?如果選中正只考察那些同輩人的行為,那些人就應與他行為一致,這樣才可以做官。為什麼呢?如果他在家裡顯示出孝行,難道會在官任中不盡忠盡責么?仁愛寬恕被九族稱道,難道不會貫徹在辦理政務中么?在鄉黨里行義決然,難道會承擔不起責任么?這三者都取決於中正。他們雖然並沒有什麼官名,但任命他們,就會知道他們幹得不錯。德行有高低,排位有上下,那么他們所應擔任官職的級別次序,也就區別清楚、一目了然了。幹嘛一定讓中正在下層行使選派的職權,而掌握選派權力的人在上面又對中正有所倚仗,上級和下層相互干擾,生出紛亂錯雜呢?並且尚書台到下層去考核他們的功過,而各種職守原有自己的官長,沒完沒了的考察,沒有比這更煩瑣的了。(同時)街頭巷尾的議論,只是個人的主觀判斷,卻弄得主管者失去了本來的位置,眾人各自驚駭,要使風俗清靜,這樣能行嗎?天台遙遠,斷絕了眾人上進的意願。能夠到達的人,盡在旁邊近處,誰又不裝好人來圖謀實現目的?如若實現目的有了門道,那在家裡修身養性,便已不如自己去請求於鄉黨了;自己去請求於鄉黨,便已不如到州郡里去謀求了。假如開了門道,而擔心他們掩飾真情、背離實際,儘管再去嚴厲地要求中正,以刑罰來監督,還是沒有用的,怎能比得上讓(上下)各自管轄自己的職務。做官長的,就以他的屬下能力大小與否,匯報尚書台閣;尚書台閣便依據官長所作的能力大小與否的排列,參考其人在鄉黨中德行評價的次序,擬定其人的類屬和等級,不使有所偏頗;中正便僅僅考察其人的日常行為,區分出高下,判定屬於哪一類,不使升職降級。由尚書台閣來總攬它,如果尚書台閣的選派有什麼差錯失當,那責任便自在於主管部門。根據長官所作能力大小與否的排列,中正所作的分類和高下評價,按照相應的級別來任派,如不稱職,責任便在尚書台閣之外,那便內外相互監督,得失有憑據,相互對照檢查,還有誰能相掩飾?這樣就會人心安定,事情有條有理,差不多可以使風俗清靜,而才幹與官職一致了。

古代設立官職,是用來幫助、教化百姓,掌管民眾,管理財物的,因此設立君長,以職權來轄治他們。長官的職權,應該要有統一的安排而專門化。安排統一,便官職明確而上下級相安;專門化。便業務好而辦事不亂。職掌簡明而業務精通,上下相安卻不能治理百姓,那是沒有的。先王建立萬國,雖然其詳細情況不能盡明,但劃分各國疆界,使他們各自保守自己的邊境,便不是以相互束縛牽累為重的體制。向下考察商周的五等爵位的評定,只有職位的大小貴賤的差別,而沒有君主與官僚、大臣與民眾的兩個系統相互牽制的制度。“官職系統紊亂,業務便不精通;業務不精通,職權怎么能夠簡明?職權不明,人民怎能安寧?人民不安寧,種種邪惡的東西便會興起,而奸詐巧偽就滋長出來了。先王明智,所以使官守的職權專門化,統一規劃官守的分工。“從秦開始,不依聖人之道,以私心來掌權,以疑心對待下屬。害怕主管官員不好,設立監察部門來監督他們;害怕督監寬容枉法,設立司察部門來糾察,(使得)官員相互牽制,監、司相互督察,每人都心懷異心,上上下下幹的事不同。漢代承續秦的餘緒,沒有誰來糾正變動它。

“魏國興起,每天忙得沒功夫顧及,五等分爵的舊制,儘管難以一下恢復,可以樹立禮儀標準來統一官制。現今委派的長吏,都是代君主管理人民,以郡守為重,上面再加刺史之職。如果郡所管理的只是在大的方面,和州相同,(也就)不要再以它為重了。應該撤除郡守這一層,只派任刺史;有刺史一職保留,對下面的監察便不會荒廢。郡吏有數萬人,遣放下去親操農耕,以節省繁多的開支,補充財力,增產糧食。這是第一。

“大縣縣令的才幹,都比得上郡守,於是,他們之間爭論是非,常常產生不同的意見。順從對方則相安,堅持己見則爭執。調合肉羹的美,在於結合異樣的東西;上下級相安得益,在於能相互幫助。順應對方就安,這是讓琴和瑟同奏一聲,(這是不容易的),撤除郡守之職,便也減少了官任而使職權簡明。這是其二。

“再者,主管一郡的官員,職責是監督幾個縣,(他們往往利用職權)照顧、回護朋黨親戚和鄉邑的舊交故友,如果誰不合意,便借官府的名義去整治。民眾艱難困苦、凋弊,禍害就產生在這裡。如果把它們合併(到州一層),造成動亂的根源便會自然堵住。這是第三。

“今天上承前世的衰敗局面,人口減少,賢士良才更少見,擔任公職的很少。郡縣兩級賢能的官員,情況也不一樣。而郡在上坐享縣的成就,繁難的工作卻由下面做,但官吏的提升,郡卻可以捷足先登。這樣做就使與民相親的官吏,專門被留在下層;官吏是百姓的命之所寄,而這么一來,(他們變得)常常愚頑鄙陋了。假如現在合併郡縣,多選拔清良官吏去任職,王德教化宣布流傳,百姓也可以安寧了。這是第四。

“作出規定,使有一萬戶的縣,(長官)稱為郡守;五千戶以上的,(長官)稱為都尉;一千戶以下的,(長官)照舊稱為令、長。長吏以上的官位,通過考核來選用,又以能力政績來提升,所治理的人口、權力也隨之增加,這是促使施展才幹建功效力的有效辦法。如果這種制度統一規定下來,那就會使官職與才幹有了等級,治理和功績井然明朗,(任免升降就不會亂了)。這是第五。

“假如撤除了郡守這一層,縣便可以直接通達上層,事情(的上傳下達)便不會壅塞堵滯,官員的遷調便不會滯留,夏商周三代的教化,雖不一定能實現,但簡明統一的官制精神,差不多可以達到了。方便百姓,節省開支,就在於這裡了。”

文與質的交替使用,就好比四季的相互更替。君王奉天來治理天下,就一定根據它的弊端來疏通救治。現實過分質實,便以禮儀來裝飾它;現實過分奢華,便以質樸來挽救它。現在,承續百王的後緒,秦、漢的殘餘,世俗風習非常虛華,應大力改革它,以改變天下民眾的仰慕(方向)。今天的等級觀念規定,從公、列侯以下,大將軍以上,都可以穿戴綾錦、羅綺、糹丸索、金銀飾鏤,從他們以下,雜亂各色的服飾,都與平民相同。儘管上下等級各有差別顯示,但朝臣的服飾,已經都能和君王相比,黃、玄的色彩,已經能夠通用於下面了。要想使市上不賣華麗顏色的(東西),商人不販運難得稀罕的貨物,工匠不去雕鑿刻鏤,是辦不到的。因此,應該大力治理它的根本,以古代的法規為衡量標準,文和質適當採用,擇取它的折衷原則,以此立為禮法制度。車輛轎乘、服飾紋繡,都遵循質樸的原則,下令禁止平民奢侈華靡之風,使朝臣和有爵位的家庭,不再有錦繡綺羅的裝飾,沒有兩種以上顏色的衣服和纖巧的東西,自上到下,差別的反映也要樸素,只是表示出有等級區分罷了,不要使它有哪怕是很小的過分之感。假如是因為有功得到的賞賜,由君王特頒的恩寵,都要書面報告有關部門,然後(才能)穿戴。君上感化改變下屬臣民,就像風吹草低一樣。樸素的教化從本朝興起,那么下民後代的奢侈之心也就自然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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