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業績比較基準,追求跟蹤偏離度及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資產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標ETF、境外交易的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公募基金、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跟蹤恒生中國企業指數的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還可以投資於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未來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ETF的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ETF實現對業績比較基準的緊密跟蹤。
在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ETF上市前,本基金將通過特殊現金申購方式進行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ETF的投資。在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ETF上市後,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合規、風險、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採用申贖的方式或證券二級市場交易的方式進行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ETF的投資。
為進行流動性管理、應付贖回、降低跟蹤誤差以及提高投資效率,本基金可投資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或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力爭將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人民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人民幣份額面值;對於外幣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美元基金份額的每份額分配金額為人民幣份額的每份額分配數額按照權益登記日前一工作日美元估值匯率折算後的美元金額,計算結果以美元為單位,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四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
5、人民幣基金份額現金分紅為人民幣,美元基金份額現金分紅為美元。不同幣種份額紅利再投資適用的淨值為該幣種份額的淨值。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