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昌邑市鹽務局、昌邑鹽業公司連續多年被評為山東省鹽業系統先進單位,連續五年位居昌邑市十強企業之列。
2011年,全年銷售各類食鹽5415噸,完成計畫的123.1%,其中銷售小包裝食鹽1702噸,完成計畫的110.5%;銷售其他用鹽10300噸,完成計畫的103%;銷售原鹽154.4萬噸;生產原鹽30萬噸,同比增長10.1%;生產工業溴2737.55噸,銷售工業溴2639.04噸,產銷率96.5%;完成銷售收入4.97億元,同比增長9%;實現利潤3468.93萬元,同比增長78%;上交稅金4945.23萬元,同比增長60%。
主要職能
1.依法從事本市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
2.由省政府授權加掛鹽務局的牌子,行使本級政府鹽業行政主管機構的職能;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
4.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科、行業管理科、食鹽專營科、工業鹽運管科、鹽政稽查大隊。
領導班子
昌邑市鹽務局局長、昌邑鹽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李秋。
昌邑市鹽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昌邑鹽業公司副經理:韓輔民。
昌邑市鹽務局副局長、昌邑鹽業公司副經理:徐學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