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氣象局

昌樂縣氣象局成立於1958年8月,位於昌樂縣城昌盛街1111號,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氣象台、雷電防護技術中心、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四個科室,現有在編職工8人,其中工程師4人。

機構簡介

昌樂縣氣象局成立於1958年8月,位於昌樂縣城昌盛街1111號,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氣象台、雷電防護技術中心、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四個科室,現有在編職工8人,其中工程師4人。近年來,先後被中國氣象局授予“氣象部門局務公開先進單位”,濰坊市委授予“文明單位”,2005年---2010年被濰坊市氣象局授予“優秀達標單位”,其中2008-2010年連續3年綜合目標考核全市排名第一;多次被濰坊市氣象局授予“氣象服務先進集體”、“人工影響天氣先進集體”,被昌樂縣委、縣政府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平安建設先進單位”、“五型機關示範單位”、“和諧創建示範單位”、“寶石節先進單位”、“部門包村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氣象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縣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 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能,對有關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四、管理本行政縣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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