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簡介:
區總工會是在區委和市總工會領導下的廣大職工民眾自願結合的民眾組織,是區委、區政府聯結廣大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全區廣大職工民眾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是全區各級工會的領導機關。
1.依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對關係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和市總工會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並提出建議。
2.監督檢查《勞動法》、《工會法》、《北京市實施<工會法>辦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本區企(事)業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維護職工參與企(事)業民主管理的政治權利。
3.依照《勞動法》、《工會法》、《集體契約規定》和《北京市集體契約條例》,推動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監督《集體契約》的正確履行以及契約各項條款的落實,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擬定,參與全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制度的研究和擬定,參與本區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根據基層工會和職工民眾的要求,與有關方面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5.動員和組織全區廣大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廣泛開展以經濟技術創新工程為中心的勞動競賽活動,推進企(事)業單位的科技進步,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6.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本區全國、市級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首都勞動獎章(狀)的推薦和昌平勞動獎章(狀)的評選工作。
7.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組織、指導本區各級工會廣泛開展民眾性文化、體育和娛樂活動,增強廣大職工的體質,活躍職工民眾的業餘文化生活。
8.做好本區勞動模範、先進人物和職業危害作業職工以及職工民眾的休養療養工作;指導和幫助本區各級工會搞好職工互助互濟活動,開展職工互助保險工作;關心職工民眾的生活,積極開展“送溫暖”活動,幫助解決職工的後顧之憂。
9.協助區委管理本區各委、局、公司、鎮(街道)以及各直屬基層工會的領導幹部,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區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
10.負責全區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和監督工作。
11.負責本區工會與各友好城市和地區工會的聯絡工作,發展同各友好城市和地區工會組織的友好關係與工作交流。
12.負責區總工會機關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及黨的建設工作;監督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13.承擔區委和市總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領導:
郝 和
區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
金 光
區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機關工會主席
王艷亭
區總工會副主席、
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
黨組成員
職能結構:
辦公室:1.協助主席和副主席協調和安排機關各項工作;
2.負責機關人事勞資和行政管理工作;
3.負責區總工會全局性會議和機關內部各種會議的組織、協調和辦理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工作;
4.負責區總工會有關檔案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和文稿審核工作;
5.負責區總工會的文秘、檔案、保密、統計、信息刊物、機要收發、公文處理、印信管理及辦公自動化工作;
6.協助區政府辦公室做好區總工會與區政府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具體實施工作;
7.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機關車輛管理、機關環境衛生以及機關水、電、暖的管理與報修工作;
8.負責上級組織和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承辦區總工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負責參與本區有關女職工合法權益特別是特殊權益的政策、法規草案的研究和擬定,負責指導和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推動女職工組織建設,參與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區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協助區委管理全區各委、局、公司、鎮(街道)和直屬基層工會的領導班子;
2.負責指導全區基層工會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會員會籍管理工作和各委、局、公司、鎮(街道)以及直屬基層工會的換屆選舉工作;
3.負責制定基層工會組織的建設規劃和相關制度,指導和推進新建企業工會的組織建設;
4.負責全區各級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綜合管理,指導和推進基層工會建設“職工之家”的工作;
5.負責全區工會系統的宣傳、教育、文化、體育工作,參與全區有關職工的思想教育和工作方針的制定,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會宣傳教育規劃,負責勞動模範典型事跡的宣傳,負責組織協調工會各項重點工作的宣傳,負責工會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負責與新聞單位的聯絡和新聞發布工作;
(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推動全區基層企業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的工作,研究提出工會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契約的指導意見,指導和幫助全區基層企業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並加強對集體契約的履約監督,指導企業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2.指導和推動全區工會建立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
3.負責指導全區企(事)業單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動職工代表大會和廠務公開制度的深入發展,維護職工民眾民主管理企(事)業的合法權益,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指導全區企(事)業單位推行廠務公開工作;
4.負責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廣泛深入地開展民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活動;
5.負責本區全國和市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推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首都勞動獎章(狀)的推薦和昌平勞動獎章(狀)的評選工作;
6.負責參與全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政策和法規草案的研究和擬定,監督檢查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審查驗收,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
7.承擔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導全區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負責對工會經費和各項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區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委、局、公司、鎮(街道)和直屬基層工會財務預決算和經濟活動的審計,負責區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法人代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負責委、局、公司、鎮(街道)、直屬基層工會主席離任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專題審計工作。
1.負責研究和制定全區工會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工作制度;
2.負責區總工會本級經費預決算編制工作,管理區總工會本級留成經費,指導全區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3.負責審批委、局、公司、鎮(街道)和直屬基層工會及區總工會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預決算;
4.負責基層工會財務人員的培訓,督促檢查、指導幫助基層工會落實工會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5.負責區總工會機關資產及辦公用品的管理;
6.負責區總工會機關行政經費和代管經費的審核、使用及監督管理;
7.承擔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北京辦事處昌平代辦處的日常工作以及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昌平區工人俱樂部是區總工會依據《工會法》、《北京市實施〈工會法〉辦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以及市總工會的要求興辦的旨在為基層工會服務、為會員職工服務、為工運事業服務、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的事業單位,是為廣大基層工會、會員和職工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教育、娛樂的場所,是向職工民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共產主義理想教育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陣地,是工會工作的視窗,是工會聯繫職工民眾、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的載體,是職工民眾學習知識技能、培養才幹、進行文化娛樂活動的學校和樂園;同時也面向社會為公眾服務。
其主要職能是:
1.大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2.大力普及科技知識和文化藝術知識;
3.開展各種民眾性文藝、體育及娛樂休閒活動;
4.組織、指導、協調、輔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民眾性業餘文化藝術和體育健身活動,加強文化體育團隊的建設;
5.堅持不懈地開展各類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昌平區職工休養療養服務部,是區工會依據《工會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履行維護職工健康權益的基本職責,面向基層、面向職工,定期組織全區從事塵毒作業和帶有一定職業危害工作的職工、各級各類勞模先進人物以及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工會幹部、工會積極分子外出休養療養和學習考察而成立的旨在為基層工會服務、為會員職工服務、為工運事業服務,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的事業單位;面向基層、面向職工、面向社會,為公眾服務。其主要職能是:負責為全區各基層單位和廣大職工外出休養療養、學習考察等方面提供優良的服務。
幫扶中心:昌平區總工會服務(幫扶)中心,是工會組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有效載體;是工會組織密切黨同職工民眾血肉聯繫、為工會會員和職工民眾辦實事、做好事、幫助職工民眾排憂解難的橋樑和紐帶;是工會組織服務職工民眾、聯結企業與社會的重要視窗;是工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平台。
主要職責:幫助指導基層工會服務站開展工作;以實施“送溫暖”工程為重點,對困難職工開展幫扶救助工作;以惠民助企工程為載體,為廣大工會會員和職工民眾以及相關企業和社會組織辦實事、解難題、做好事;以開展職工互助工程為依託,為廣大工會會員和職工民眾排憂解難、開展法律援助。
北京市昌平區南環東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