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實施“科教興州”戰略,制定自治州的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科技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縣市擬定推動科技興行業
主要職責
研究提出推進全州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州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研究提出加強自治州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州
民營科技工作,負責認定許可權內民營科技企業資格。
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專項資
金的預算及其使用的動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運用行政、經濟手段,加強對科技活動的調控。
負責農村科技示範工作;歸口管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並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
門組織實施“星火”技術經濟開發帶建設、“星火”技術密集區的綜合改革。
協同有關部門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促進科技人才成長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
管理州級拔尖人才工作。
組織、協調區內外重大科技交流與合作。
歸口管理全州自然科學技術及軟科學領域的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科技保密、技術市
場等工作;協調全州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指導全州科技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促進科
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組織科技人員參與自治州科技、經濟、
社會發展重大決策的研究、諮詢活動。 組織實施自治區“星火西進”工程和“西部大開發新疆科技合作
行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