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西山區委 西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西發[2010]34號),設立昆明市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昆明市西山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職責調整
(一)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加強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保障的職責。(二)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工程建設標準化和造價管理的職責。
(四)加強建築節能及城鎮減排的職責。
(五)加強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抗震除險和加固改造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負責研究擬定全區建設事業的規章、中長期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委託範圍內的開發樓盤的登記備案及對《商品房購銷契約》的審驗、備案登記等房產交易管理;負責委託範圍內的房屋權屬登記,核發及註銷《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利證》等房產權利的管理工作;負責調查、管理轄區內各大市場、小區、商業用房、私房等出租戶,核發《房屋租賃備案憑證》。
(三)負責擬定轄區內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計畫,並負責實施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分配和管理;負責租金核減、租賃補貼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廉租住房租金收取工作;負責轄區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公房房屋租金收取工作;負責公房房屋修繕計畫及維修工作;做好公房雨季防汛工作;負責完成每年公房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做好“三類危房”改造建設協調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三級)的核發工作及對轄區內各物業服務企業的日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六)負責轄區範圍內各類房屋安全鑑定及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房屋安全鑑定人員進行從業資格初審;負責對突發性房屋安全事件進行應急管理及救援處置協調工作。
(七)負責審批許可權範圍內的城市建設施工許可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建築企業的市場準入登記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級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的職責,做好區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備案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及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十)做好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監察,建築市場、建築工地執法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政府工程項目的代建監督、指導工作;指導全區城鎮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城鎮建設抗震設防管理及城鎮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範圍內主管的建設工程項目攔標價審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3000萬元以下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拆遷計畫的報批,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設l 3個內設機構:(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二)計畫契約財務科
(三)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
(四)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處
(五)房屋拆遷管理處
(六)房地產業科
(七)城鄉規劃科
(八)物業管理科
(九)公房管理科
(十)城市建設科
(十一)建設工程及建築市場管理科
(十二)工程質量安全科
(十三)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
內設機構的職責由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組織實施本部門“三定規定”工作中負責審定印發,同時抄報區委編辦備案。
人員編制
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3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局黨委書記1名,副書記2名(其中1名由局長兼任)。其他事項
(一)西山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設專職副主任1名。(二)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區防震減災局、區建築工程管理處、區市政設施建設處、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房產交易中心,區第一房管所、區第二房管所。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