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昆明市東川區環境保護局

主要職責

1、統一監督管理全區環境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標準。
2、擬定全區環境保護規劃,並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實施。
3、負責轄區內的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4、負責監督管理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5、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計畫;制定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負責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管理,組織開展排污費徵收監管工作。
6、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和城市環境保護工作。
7、組織開展轄區內環保執法檢查。
8、承辦環境保護的議案、建議和提案。
9、擬定水污染防治計畫、規劃;統一監督飲用水源保護區、金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10、負責環境監測、環境科研、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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