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率。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草案,經批准後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發展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對全市貫徹計畫生育工作情況進行調研、檢查、指導。(2)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評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人口數據的分析研究;承擔市政府對全市的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目標的年度考核工作。
(3)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對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4)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開展全民性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5)綜合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配合衛生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工商、藥品監督部門共同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及性保健用品市場的管理。
(6)編報市級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實施監督、指導;管理計畫生育、生殖健康國際項目資金及物資;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
(7)制定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8)制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規劃,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9)契約有關部門加強和改善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
(10)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和人口學會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電子政務、信息、信訪、保密、督辦、接待以及基建、保衛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2.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草案,負責有關行政規章的規劃和管理工作,檢查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大型企業、社區及下崗職工等人群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3.發展規劃處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組織全市或分區域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研究,開展人口發展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城鄉人口流動與遷移、城市化進程中的人口規劃與配置、人口老齡化等專項人口研究;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效益評估研究,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計畫的編制、分解,下達並規範相關管理制度;擬訂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等工作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監督和檢查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編制統計資料,提供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數據和資料,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抽樣調查和人口與計畫生育專項調查,參與研究全市人口統計數據;協助辦公室完成全市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4.財務處
主要職責: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專項經費需求計畫;對省和市下達的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進行指導及效益分析;管理全市避孕藥具專項經費;對中央、施?市級補助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以及避孕藥具的管理、發放和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改革;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基建計畫編制及項目報批;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做好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建設規劃、安排投資補助並加強檢查指導。
5.宣傳教育處
主要職責: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人口國情與青春期教育;指導市級宣教中心,基層人口學校,計畫生育服務站(所)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深入開展。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組織人口理論科學研究;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報導;組織市人口計生委新聞發布會,配合人事處制定黨政領導幹部人口理論學習規劃,聯繫黨校、幹校等部門開展人口理論教育工作,指導全市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負責市“人口學會”的日常工作。
6.科學技術和對外合作處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依法負責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使用和節育技術推廣套用的規章和標準;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衛生等部門一道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愛滋病預防等工作;對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發放、基層網路建設和科學普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科研課題、科學技術成果和科技統計的管理;負責承辦昆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專家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政策、規章;負責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管理;積極組織爭取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的國際援助和合作項目;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7.人事處
主要職責: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規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和對國家公務員考核考評工作;按照幹部的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出國考察、學習計畫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系統出國事宜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學習、服務及管理工作,落實好政治生活待遇,負責完成市委老乾局、保健委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配合其建立離退休幹部信息庫,參與老幹部、老齡工作調研;負責離退休幹部走訪慰問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各種報表工作。
8.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國家、省市關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的實施;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定及規範性檔案;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組織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實施情況的調研、評估;組織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相關配套政策,做好流動人口生育規範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制定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為流動人口提供避孕藥具和節育技術等生殖健康服務;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宣傳工作。
9.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人口計生委機關及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發揮紀檢監察部門保護、懲處、監督、教育的職能,負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措施和意見;負責幹部管理、財務經費等工作中的違紀調查和審理工作。
人員編制
昆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0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正縣級)、副主任3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10名。機關黨總支專職書記1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科級)。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中國計畫生育協會列入民眾團體序列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06〕86號)的要求,昆明市計畫生育協會列入民眾團體序列。(二)昆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昆明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昆明市計畫生育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