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起草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訂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措施和有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行使監督、檢查職權。 (七)承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綜合統計、信息工作;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信息。

昆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綜合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下屬市社會保險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市醫療保險中心、昆明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昆明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昆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昆明市技工學校等單位。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起草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訂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措施和有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行使監督、檢查職權。
(三)擬訂促進全市城鄉就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綜合開發、合理利用勞動力資源;擬訂國有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勞動力合理流動的措施,並監督實施。
(四)制定全市職業培訓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以市場為導向的職業培訓體系;全面實施勞動預備、就業準入制度,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和全市技工學校工作。
(五)綜合管理勞動關係調整工作;監督、指導勞動契約及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和仲裁勞動爭議。對全市企業執行工資指導線實施監督;指導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全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制度,制定具體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管理、支付、營運的政策和措施;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綜合管理及行政監督;負責全市養老保險參統職工退休審批工作。
(七)承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綜合統計、信息工作;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信息。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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