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日照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於2004年6月25日成立,是在撤消原日照市衛生防疫站的基礎上重新組建的衛生執法單位;現有在職職工34人,所領導班子設所長1人,副所長2人,所內設辦公室、食品衛生科、環境衛生科、職業衛生科、醫療機構科等5個科室。 該所是日照市衛生局依法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具體承擔《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等5部衛生法律、24個衛生法規和400多個部門規章的衛生監督執法任務,依法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化妝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醫療市場等實施監管。 《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後,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仍由衛生監督機構執行。

日照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於2004年6月25日成立,是在撤消原日照市衛生防疫站的基礎上重新組建的衛生執法單位;現有在職職工34人,所領導班子設所長1人,副所長2人,所內設辦公室、食品衛生科、環境衛生科、職業衛生科、醫療機構科等5個科室。
該所是日照市衛生局依法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具體承擔《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等5部衛生法律、24個衛生法規和400多個部門規章的衛生監督執法任務,依法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化妝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醫療市場等實施監管。《食品安全法》實施以後,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仍由衛生監督機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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