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原縣教育局、縣科學技術局和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職責劃入縣教育和科技局。
二、主要職責
(一)
(二)承擔縣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導工作,督促檢查各鄉鎮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三)管理和指導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加強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
(四)負責管理全縣教師隊伍並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搞好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招考、安排。
(五)負責對全縣中國小校長的選拔、任用、培訓、考核和交流;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六)負責全縣教育和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使用和內部審查工作,負責大學生生源地貸款和捐資助學工作。
(七)擬定本縣教育教學管理與科技制度,負責教學質量的提高、監督檢查、考核和評估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教研教改工作;做好科技幹部的培訓、指導與協調工作。
(八)負責組織、督促全縣教育設施建設。
(九)負責組織全縣中國小考試和各類招生工作。
(十)負責教育系統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上報工作。
(十一)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和科技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會務、機要、檔案、收發、黨務政務公開、報刊征訂等日常工作;負責協助局黨政班子組織和協調全局性工作;負責本局行政檔案及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的草擬及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對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分辦、督辦工作;負責建立縣教育和科技局網站,實施電子化辦公;負責本系統政務信息與宣傳報導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學法、用法、普法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本局後勤接待工作;辦理局機關日常事務。
(二)人事股。
負責本系統人事調配、幹部教育、大中專未分配畢業生以及離退休、在職幹部職工檔案的管理、職稱評聘、年度考核、評優評模、局機關股室長和中國小校長考核任用與教育培訓、退休資格審查、辦理25年、30年教齡榮譽證書、大中專畢業生報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招考、安排(配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負責檢查教育行政機構和學校在卷宗、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命令中的問題;受理教職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教職工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三)教育股。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制定和實施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加強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協助鄉鎮辦好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搞好掃盲工作;負責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和教育常規管理的制定與修改,牽頭組織抓好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工程的實施工作;負責民辦普通國中、國小、幼稚園和其他教學輔助機構的設立審查和審批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抓好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中國小校“校財局管”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所有財務收支、往來款項、基建等經費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統籌、調度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財會業務工作;教育系統的計畫財務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行政經費的預、決算編制,財務收支過程的管理和監督等工作;指導各中國小經費預算及執行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繕工程項目等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負責縣教育系統教育內審工作和校園長離任經費審查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基本規劃管理和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編制;負責每年教育基建項目工程的編制、安排、申報和組織、督促實施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捐贈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教育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縣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適應性考試、普通高考招生統一考試、全國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和成人考試的考籍、考務、錄取、考生檔案工作;負責組織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縣基礎教育質量監測;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國小、國中畢業考試和中考體育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宣傳、督促、檢查等相關工作。
(六)科技管理綜合股。
負責全縣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工作;負責一般和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編制、申報、材料收集、情況分析、審核並組織實施;草擬縣級科技發展規劃和各類科技計畫,並提出實施意見;指導實施科技富民強縣項目組織並完成驗收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科技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科技網路建設、科技信息的編輯、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宣傳和實施,搞好依法行政,組織相關部門打擊涉及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負責調處屬於我縣管轄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負責各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專利的統計、規範和管理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的實施;負責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工作;負責研究擬訂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重大專項計畫、基礎計畫、合作計畫的編制、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推薦和管理相關領域的國家、省、州和縣的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等相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教育和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為縣教育和科技局正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4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職責:承辦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對全縣鄉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及其相關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及其他辦學單位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省、州、縣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教育目標的實現。配合縣教育和科技局開展好其他工作。
(二)設立縣現代中藥材發展辦公室,為縣教育和科技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研究擬訂中藥材現代化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中藥材現代化產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縣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