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衛生局

將全縣藥政、藥檢職能劃歸施甸縣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

職能配置

(一)職能調整
1、劃出職能
2、劃入職能
原人事勞動局承擔的安全衛生、職業衛生監察職能劃入衛生局。
(二)職能轉變
1、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開、綜合執法的原則,加強衛生監督執法的職能。
2、將衛生項目的具體實施、專業技術培訓等技術性、服務性的具體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三)現有職能
1、承擔縣級醫療單位的全行業管理工作。
2、承擔鄉(鎮)衛生院的業務管理工作。
3、承擔全縣的安全衛生、職業衛生監察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施甸縣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結合我縣實際,擬定我縣衛生工作管理辦法。
(二)按照縣委、縣政府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協調組織和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增強公民的衛生保健意識,提高自我保健能力。組織對重大疾病、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開展城區愛國衛生運動,指導農村改水改廁,普及衛生科普知識,提高廣大民眾的衛生保健意識。
(四)按照《母嬰保健法》,研究制定全縣婦幼衛生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新生兒死亡率,提高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
(五)貫徹以農村為重點的工作方針,研究制訂農村衛生工作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村三級醫療保健網建設,督促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
(六)研究指導醫療改革,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巨觀管理,並逐步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審批、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建立和完善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的審批准入制度。
(七)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開展鄉村醫生培訓,培養醫藥衛生人才。
(八)依法監督臨床用血質量。
(九)依法監督管理食品、化妝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
(十)對全縣各種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災害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工作,以及全縣的重大活動組織實施衛生保障。
(十一)按規定程式組織實施全縣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工人技術等級資格的聘任。
(十二)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三)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國際衛生合作項目及國內衛生項目的實施,指導我縣各醫療衛生機構與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
(十四)承擔縣愛滋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縣初級衛生保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縣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開展備災救災及救助工作,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協助推動無償獻血活動,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十六)對縣級醫療衛生單位進行全行業管理,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業務管理。 (十七)承擔全縣的安全衛生、職業衛生監察工作;承擔全縣的衛生執法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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