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於江,1976年10月生,汀羅鎮汀河六村人,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97年7月畢業於山東省法律學校, 同年分配到法院工作,先後在羅鎮法庭、陳莊法庭、立案庭等審判庭擔任書記員。 參加工作8年來, 於江從書記員工作做起,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用自己平凡的工作詮釋著不平凡的人生,在他身上體現著新時代人民法官勃勃的生機,體現著人民法官的高尚品質和對法律事業的忠誠。於江是法律學校畢業生,但他並沒有滿足於自己的專業優勢,他深知作為法律專業人才,必須不斷學習、進步,他一邊工作,一邊參加自學考試,1999年6月獲得山東大學法律專業專科文憑,2003年7月通過成人高考,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文憑,順利通過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他選擇最艱苦的法庭作為工作的第一站,虛心向工作經驗豐富的領導和同事們學習,揣摩工作思路,在較短的時間裡熟練地掌握了業務, 適應了環境,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認可和稱讚。在法庭工作的6年裡,於江共記錄民事、 經濟案件1650餘件, 從未發生過任何記錄錯誤,案卷質量在每年卷宗評查中都被評為優秀。2002年5月於江調到立案庭庭前調解組工作, 他潛心研究案件調解藝術,講究調解方法。為提高駕馭庭審、認定事實、判斷證據、邏輯推理、製作裁判文書的能力。他注重學習各類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及時掌握法學理論和最新司法動態,並與自身所審理的案件特點結合起來,促進了自身法律職業素質的提高,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調解模式,使當事人在了解法律的前提下,自覺接受調解意見,在融洽的環境下以文明的方式解決了當事人的爭端,使當事人握手言和。兩年來,經過於江處理過的案子達幾百件,無一引起矛盾激化、申訴、上訪案件。 在處理案件過程中,他經常遇到當事人登門拜訪或通過親朋好友說情的情況,但他均以適當的方式來應對,做到兩袖清風,一塵不染,展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風采。
社會評價
優秀的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