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醫療、衛生、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方面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目標、規劃,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三)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基本藥物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承辦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經授權,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負責提出全縣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縣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六)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
(七)負責制定全縣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縣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準入及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為實施國家和省、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做基礎工作;推廣套用醫學成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組織指導各類衛生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嚴格執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標準。
(十四)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和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監督和組織、協調、指導愛國衛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農村改水、改廁規劃。
(十六)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落實國家、省、市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
(十七)依法組織、管理衛生統計工作,實施統計調查和監督;組織建立衛生工作信息化系統,並實行管理和技術指導。
(十八)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縣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目標考核、政務公開、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外事、信訪、保密、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衛生系統預決算、負責對基層單位進行財務監督審計和財會人員業務培訓指導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醫學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二)醫政股(衛生應急辦公室)
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監管;落實醫務人員執業和服務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監管;實施醫院藥事管理、醫療機構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療康復等方面的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監管;制定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和其他突發事件醫療救援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監督人員培訓;綜合協調、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無證行醫的違法行為,督辦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負責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制定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民族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對其它醫療機構中的中醫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農村衛生管理股
負責管理擬訂農村衛生事業發展和基本衛生保健規劃、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並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農村衛生隊伍建設和衛生支農等工作,並監督管理;依法組織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社區衛生、婦幼保健工作的指導;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和愛滋病;負責全縣衛生系統衛生統計信息資料的蒐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監督和指導衛生系統的統計信息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承辦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承擔縣防疫防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參與擬定有關愛國衛生政策、法規,組織制定愛國衛生標準;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經常性的愛國衛生運動;檢查指導全縣愛國衛生工作;制定並實施農村改水、改側規劃;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重大災情、疫情的衛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