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元啟

方元啟

方元啟(生卒年未詳),字運開,號竹友,開化縣人。清順治十八年(1661)進士,因政績卓著,特薦授戶部福建司主事,因積勞成疾。康熙十七年(1678),抱病主試河南,日食薄粥一盂,猶手校等級,彌留時無一言提及家事。朝廷賜歸葬。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初任南樂(今屬河南省)知縣,頗重築城、建學。販鹽土豪宣尚,拒不納稅,且屢向都察院、分巡道誣控,陷害20餘人。上司提審,元啟深明案情,堅不解送,並屢請銷去誣案。終經查清,嚴懲宣尚,上司因稱元啟為“拗南樂”。平反李文秀為父復仇一案,反覆審閱,呈文竟達13次,至昭雪始罷,剪暴安良,政聲洋溢。 南樂盜寇蹂躪,逃亡甚多,編審戶口時,免流民丁壯稅銀690餘兩,盡心招徠,並給農具、耕畜、種子,盡辟荒蕪,增戶16000餘。歲荒,設廠施粥,並建義倉,捐谷千石,供民周轉度荒。歷7年苦心經營,終使轄境糧食豐產。民謠有“南樂南樂,公來始樂。出作而樂,入息而樂。公樂民樂,民樂公樂”之頌。

他人評價

相國馮溥輓詞云:“誓報國恩,死勤王事。一官清白,空留身後之名;幾卷丹黃,痛絕闈中之筆。”南樂縣民立石建祠,開化縣亦入祀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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