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新鄭市鹽業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科級規格,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鄭州市鹽業管理局。新鄭市鹽業公司負責全市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接受鄭州市鹽業公司“五統一”管理。與市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4、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5、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6、承辦鄭州市鹽業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財務科、銷售科、鹽政科、後勤科、辦公室、法制室、鹽政執法中隊(轄四個鹽政執法小隊)。
領導班子
馬三林:新鄭市鹽業管理局局長、新鄭市鹽業公司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李林翔:新鄭市鹽業管理局、新鄭市鹽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經理,負責黨務、辦公室。
王金華: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負責銷售、後勤。
高全樂: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
靳延欽: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負責鹽政執法、信訪穩定。
孫彩霞:新鄭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新鄭市鹽業公司副經理,負責辦公室、計畫生育。
董長法:新鄭市鹽業公司工會主席,負責工會、財務、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