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局長:許毅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全市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市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五) 組織舉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省級的體育競賽,開展體育合作與交流。
(七)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發展體育教育,負責直屬單位和體育場館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市體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技科)。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財務管理和行政事務。協調服務體育彩票發行工作;協調、管理全市體育系統涉外的有關事務;開展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調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導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木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政策及相關制度規定,制定全市體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體育法規、規章;指導、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行政複議工作;組織體育科研的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對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實行行政許可。
(二)競技體育科。擬訂全市競技休育發展規劃草案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承擔有關體育競賽審批工作;組織承辦各級各類體育比賽;負責市運會和全市性體育比賽的組織工作。
(三)青少年體育科。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指導市優秀運動隊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負責組隊參加各級各類競技體育比賽。
(四)民眾體育科。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全市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培養基層社會體育骨幹;負責組隊參加各級各類民眾性和社會性體育比賽。
(五)體育經濟管理科。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指導、協調全市體育產業發展;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體育系統中等體育專業教育;指導全市體育宣傳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